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了解到,13种主要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和6种玩具产品正面临强制性认证门槛。

    国家认监委表示,《机动车用喇叭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机动车回复反射器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等13种机动车零部件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已于200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并指定了相应的认证机构。此外,自2007年6月1日起,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金属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这6种玩具产品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玩具产品,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自2006年3月1日起,玩具企业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