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美术活动评价是幼儿园美术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与幼儿园其它任何一种教育活动的评价相比较,其应用的程度最高,受到的重视程度却较低。我们剖析教师在美术活动中的评价行为,并尝试将发展性评价的理念转变为教师的具体教学行为,真正实现促进美术教育对幼儿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

一、美术活动中教师评价行为现状分析。

(一) 评价内容片面、标准划一,评价目的有所偏差

美术活动中,教师对幼儿的行为和美术作品进行评价时,过多偏重于作品结果的优劣,对于幼儿作品中涉及到的诸如构图、着色、形象性、技能技巧等表现出来的知识和智力因素非常重视,而对幼儿活动时应具备的认真的态度、良好的习惯、顽强的毅力、稳定的注意力、浓厚的兴趣等这些非智力因素缺乏引导与肯定。教师评价的内容偏重于幼儿“学”的知识和技能技巧方面,评价标准往往偏于成人化,如画面是否干净、比例是否恰当等。同时缺少针对教师自身“教”的艺术和实践内容的评价,评价偏离了发展的轨道,教育评价事实上只成为了教育的终点而非起点,致使评价的最终目的“促进幼儿、教师和课程发展”落了空。

(二) 评价主体单一、方法单调,忽视幼儿的积极主动参与。

一直以来,幼儿园美术活动中的评价主体是幼儿园教师,幼儿是被评价者,在评价中处于被动地位,在评价方式上更多的是教师以个人意愿为主,自己决定作品的好坏优劣。教师扮演的是“裁判者”的角色,唱的是独角戏。虽然有时也让个别幼儿参与评价,教师总结,但由于教师平时缺乏对幼儿该方面的引导培养,幼儿缺少该方面能力,这一切也是形同虚设。许多教师在评价幼儿作品时, 多采用现场即时评价, 幼儿之间横向比较多, 忽略幼儿的个性发展和个体的差异。如评价时教师不考虑幼儿因个体差异绘画能力和速度是不同的实际情况, 硬要部分幼儿放下画笔听教师讲评。教师评价时多指向于一些好的或明显不足的作品,如果是从肯定优点、发现问题的角度来看,这是无可厚非的,但许多教师似乎认为评价工作就是“寻找”处于两个极端发展水平的作品,评价对象仅在于此而已。对那些占大多数的处于一般水平的作品则常常忽略,没有指出其不足在哪里,应努力的方向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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