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云:融「復遣鈞上書曰:『……謹遣同產弟友詣闕,口陳區區。』友至高平,會囂反叛,道絕,馳還,遣司馬席封間行通書」。李賢注:「東觀記及續漢書『席』皆作『虞』字。」本條即據此輯錄。聚珍本作「令弟友詣闕,道絕,馳還,遣司馬虞封間行通書」,亦據李賢注和范書輯錄。

〔五〕 「融承制拜曾為武鋒將軍」,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云:建武「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報怨殺人而去郡,融承制拜曾為武鋒將軍,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賢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賢注首句原無「竺」字,又無「融承制」一句,為使文義完足,今據范書增補。通鑑卷四二亦引此條,僅有「曾弟嬰報怨,殺屬國侯王胤等」二句。

〔六〕 「竇融將兵牧敘州」,此句下原有「竇憲兄弟並列位,威鎮四海」二句,為竇憲傳中語,今刪去,移入竇憲傳。

〔七〕 「執志」,聚珍本同,姚本作「允執」,書鈔卷四七引同。

〔八〕 「六安安豐、陽泉、蓼、安風」,聚珍本無「六安」二字,范曄後漢書竇融傳同。姚本有,類聚卷五一引亦有。按六安舊為侯國,安豐、陽泉、蓼、安風四縣皆屬六安國。「陽泉」原誤作「陽原」,「安風」原脫「風」字,姚本、聚珍本皆不誤,類聚卷五一引亦不誤,今據校正。

〔九〕 「不許」,此句原無,聚珍本有,御覽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據增補。此句上聚珍本尚有「不欲傳子」一句,不知據何書所引輯錄。

〔一0〕「脩」,姚本、聚珍本同,御覽卷四二四引作「循」,范曄後漢書竇融傳亦作「循」。按二字於義皆通。

〔一一〕「願」,原誤作「顯」,聚珍本作「願」,御覽卷四二四引同,今據改正。

〔一二〕「享侯國哉」,此句類聚卷五一引作「享諸侯之國哉」,御覽卷二0一引同,惟「哉」字作「也」,御覽卷四二四引作「享諸侯國哉」。

〔一三〕「他日會見」,此下五句原無,類聚卷五一引,今據增補。聚珍本亦有此五句,「迎詔曰」作「迎詔融曰」,餘與此同。路子復藏明抄本書鈔卷四八引此五句與聚珍本同。御覽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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