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制学校是一个相对特殊的学校教育环境。除学校教育职责外,寄宿制学校同时还承担着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职责。可以说,寄宿制学校的教育功能是“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的学生来说,由于其身心发展年龄阶段的特殊性,长期寄宿生活的消极影响不可忽视,尤其对小学低年级学生更是如此。

这就需要从一个更高的视角审视寄宿制学生适应问题,寄宿制学校要帮助学生不断去适应学校的新生活,诸如学业适应、独立生活适应、人际交往适应以及自身的生理与心理变化的调节和适应等。

积极适应的教育应致力于学生主体性的建构,使学生自觉处于积极适应的状态。

主体性既是积极适应的基础与前提,也是积极适应的结果。在积极适应的过程中,学生个体也在不断完善其主体性的建构,二者是互为因果、相辅相成的。适应什么,如何适应,学生个体在成长过程中,逐渐学会依据其自身的理性,独立、自觉地进行判断,而不能总是由家长和教师代替。由于寄宿制学校的特殊性以及中国教育的传统特点,尤其大批学生都是多依赖性少独立性的独生子女,学生更易形成对学校环境及教师的依赖,这就提醒我们应时刻警惕不要在不自觉中使教育成为学生的第三条腿。儿童的最初几步是在父母的搀扶下完成的,但他必须学会自己走路,成长也是这样。被过度照顾的学生基本上都处于消极适应的状态,这是教育应该反思的。学校教育应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和责任感,培养理性的思维和独立的判断力。学生只有保持清醒的主体意识,才能在适应的过程中不迷失自我,不随波逐流,才能学会超越与创造。帮助学生高扬主体性的旗帜,是积极适应的真义,也是教育的真谛与使命!

教育不是为适应而适应,适应只是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与前提。

就适应的状态而言,学生适应包括消极适应与积极适应。消极适应是指学生对自身及环境变化发展的一种被动应对状态。消极适应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适应不足,即学生始终无法应对这种变化过程及其结果,表现为“怎么都不行,怎么都不对”;一种是适应过度,即个体丧失主体性,无原则地全盘接受这种变化过程及其结果,表现为“怎么都行,怎么都好”。适应不足与适应过度,都将严重阻碍学生的发展,寄宿制学校应尽可能避免消极适应。

适应只是手段而非目的。适应的目的,即适应的价值取向,便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全面发展是积极适应之所以“积极”的价值内涵。积极适应的教育,培养的是在适应社会的基础上,改造社会、推动社会发展的人。因此,积极适应之“积极”,注重的是在适应基础上的超越与创造。换言之,积极适应是适应与超越的统一,其目的是使学生在适应的基础上学会反思、超越与创造,获得全面发展。

积极适应所适应的既是“当下”,更是“未来”。学校要帮助学生适应当下社会中的合理部分,改造不合理的部分。个体与环境之间是在相互适应的过程中获得发展的,个体不仅应适应学校、家庭、社会,寄宿制学校也应发挥其环境可控性的优势,营造一个能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育氛围,尽量减少寄宿对学生发展的消极影响,充分发挥其育人优势。所以,不仅学生个体要适应寄宿制学校,寄宿制学校也要适应学生。

全面发展是一个过程,以全面发展为旨归的积极适应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适应是相对的,不适应是绝对的。积极适应的价值就在于个体在不适应中保持积极进取的过程与状态。正如《易经》所云,“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自强不息即是积极适应的状态。对教育工作者而言,不仅应关注学生是否适应,更应关注学生适应什么和不适应什么。

对应该适应的,努力适应之;对不该适应的,努力改造之。问题的关键是,“应该”的尺度是社会未来发展的正确方向。这不仅需要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的支撑,学校师生也需要具有教育智慧和洞见,共同营造先进的学校文化。

学生不会自发处于积极适应状态。对教师而言,重要的是运用启发的方法,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问题意识,使其乐于探索、怀疑、批判、创造。或者说,倡导积极适应的教育要不断使学生置身于“不适应”的状态之中,以达到更高水平的适应。这一方面需要学生具有发展的自觉性,主动学习,积极思维;另一方面,现代社会的迅速发展与学校教育的稳定性和惯性之间的矛盾,也要求学校教育具有反省意识,积极更新教育观念,努力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适应社会与学生的发展。尤其对寄宿制学校来说,由于其承载了家庭教育与社会教育的使命,其教育教学改革更应是全方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