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曰:碗谓之盂,或谓之铫锐,或谓之棹。碗谓之{乔皿},木谓之涓〈木夬〉。(蠲、玦两音。)

《说文》曰:碗,小盂也。

《吴志》曰:曹公出濡须,甘宁为前部督,受敕斫敌前营。孙权特赐米酒众肴,宁乃以银碗酌,自饮两碗,乃酌与其都督。都督伏,不肯时持。宁引剑白削置膝上,呵之曰:"卿见知於至尊,孰与甘宁?宁尚不惜死,卿何以独惜死乎?"都督即起,拜,持酒,通次酌兵各一银碗。至二更时,衔枚出,斫敌。敌惊动,遂退。宁益贵重。

《晋阳秋》曰:王敦许周访荆州,又授梁州。访怒,敦书喻之,遗以玉碗。访投碗於地。

又曰:武帝时,魏府丞萧谭承徐修仪疏,作漆画银带粉碗,诏杀之。(盘门中亦云。)

《晋咸康起居注》曰:诏赐辽东段辽等琉璃碗。

《义熙起居注》曰:林邑王范明达献金碗一副,盖一副。

《东宫旧事》曰:漆碗子一百枚。

《抱朴子》曰:外国作水精碗,实是合百灰以作之。交、广间多有得其法而铸作之者。今以语俗人,俗人殊不肯信,乃云:"水精本是自然之物。"

崔豹《古今注》曰:魏帝以车渠石为酒碗。

《文士传》曰:潘〈尸二〉(音夷。)与同僚饮,主人有琉璃碗,使客赋之,慁於座立成于手。

《寻阳记》曰:龙窟有深潭,有人於此水边洗铜碗,忽浪起水长,便失碗。此人后见此碗置城里井边。

《交州杂记》曰:太康四年,刺史陶璜表送林邑王范熊所献青白石碗一口,白水精碗二口。

《陶侃故事》曰:侃上成帝水精碗一枚。

《世说》曰:王大将军尚主,如厕即还,婢擎金盘盛水,琉璃盛澡豆。

秦嘉妇与嘉书曰:今奉金错碗一枚,可以盛书水;琉璃碗一枚,可以服药酒。

《诸葛恢集·诏答恢》曰:今致琉璃碗一枚。表曰:天恩赐广州白碗。

釰滔母《与从祖虞光禄书》曰:赐琉璃碗。

《说文》曰:盂,饮器也。

《方言》曰:宋楚赵魏之间或谓之〈木尽〉,(子忍、笺矜二切,一曰盘也。)河济之间谓之{安皿}{残皿},(音残)亦谓之铫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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