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教育工作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往往要说到师德。说到师德,就得谈我们教师对学生的热爱。这种教师对学生的爱,简单的说就是“师爱”。师爱,实际就是教师职业道德的灵魂所在,所以我就又把它叫做“师魂”。

一、爱学生首先爱事业

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当中要处理好三个关系,即:教师与教育事业的关系;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教师的职业劳动与其自身人格的塑造的关系。而这三个关系当中的核心问题是教师与学生的关系。这是因为,从教育的三大要素进行分析——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媒体,而教育者和受教育者这两个因素是其主要地两个因素。由此可见,教师与学生的关系是其中主要的关系。

二、亲其师才能信其道

爱,是一种情感。一个人的情感是一个人的需要满足与不满足的一个集中的反映。如果满足,就是一种积极肯定的情感,反之,则是一种否定的情感。

师爱,是教师教育学生的感情基础,学生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而信其道。然而,热爱学生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让学生理解教师对他的爱,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我和所有的教师一样,都知道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师的爱具有一种强大的力量,它不仅能提高眼前的教育教学质量,而且还会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影响到学生健康和发展、个性的形成、职业的选择以至于人生道路的转变甚至影响到学生的一生。我想,我们教师的爱是一种神圣的爱。有这种爱,才能够贯彻我们的教育教学内容,才能够实施我们今天的素质教育,才能把我们每一个学生培养成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

三、人格的体现——热爱学生

热爱学生是我们做一名教师的天职,也是人格。台湾有位教育家曾经说过:“爱自己的孩子是人,爱别人的孩子是神。”我认为对于我们教师来说应改为:“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是因为动物也爱自己的“孩子”,但它未必是个人,如果能够做到爱别人的孩子的确是多么的神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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