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儿期和幼儿期宝宝在哪些情况下出现的“打人”不能被定义为“攻击性行为”。我个人觉得定义是不是有目的的攻击性行为的打人,要根据孩子当时的情绪状态,是不是很愤怒,知不知道他的“打人”行为会造成对方的痛苦。比如,上两篇文章里所说的情况,宝宝打人并不是由于愤怒和故意让被打的人痛苦,所以不能算真正意义上的“打人”。

但 是如果孩子知道自己的打人行为会造成别人的痛苦,而他们还是这样做,目的是为了让他人退让或害怕,我们就可以初步判断为攻击性的打人了,比如,抢玩具的时 候挠小朋友的脸、扇小朋友耳光就可以判断为打人;妹妹拿哥哥的玩具,哥哥打妹妹可以判断为打人;生气时报复时的打人也是在这个范围内。

这种真正意义上的打人原因有很多种,这篇文章我们侧重聊一下那些和家庭环境以及养育方式有关的情况。

一、养育方式和亲子关系

父母的言行对孩子有非常的影响,他们往往是孩子人生中努力接近和模仿的第一个对象,他们与孩子的相处模式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孩子的行为模式。如果父母平时的教养方式比较严厉,倾向于用打骂解决问题,孩子也更大比率会出现较多的打人行为。

我 听到有些父母对孩子说:“你要乖乖啊,不乖妈妈就打屁屁!”或者有些父母也告诉我:“徐医生,我们家孩子实在太调皮了,我经常忍不住要揍他一顿……”在这 样的养育方式中,孩子通过自己的亲身体会认为:打人会让人痛,然后那个人就会害怕,就“乖乖”了;或者孩子学习到,原来当一个人生气的时候,是可以打人 的。

所以他们在和其他小朋友抢玩具的时候,就会用打人来让别人害怕,“乖乖”把玩具给他;每次当他生气的时候,他就表现出攻击性的倾向;妈 妈没有答应他买玩具的要求,就打妈妈,小朋友坐在了他想坐的小凳子上,他就打小朋友。然后如果其他小朋友因为害怕,哭着走开了,把玩具还给他了,把小凳子 也让出来了,孩子就觉得,原来打人真是一个好办法呀!如此这般,他的打人行为就被强化和巩固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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