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是一种常见的内分泌代谢缺陷性疾病,其发病与遗传因素有密切关系,通常认为是遗传和环境因素相互作用而诱发的。医学资料分析表明,夫妻双方均患糖尿病时,其子女患病率为5%~10%。但实际上,夫妻双方均患糖尿病的机会是很少的。因此,一般患糖尿病的妇女是可以怀孕的,但是,怀孕对糖尿病以及糖尿病对怀孕的影响是比较复杂的,究竟能否怀孕或怀孕后有什么后果应该及时请教医生。

糖尿病孕妇的注意事项

适当控制饮食。孕妇除了满足自身营养外,还要提供胎儿所需营养,故不应过分限制热量,一般每天每千克体重摄入146~167千焦的热量为宜。主食为300~400克,蛋白质每天每千克需要1.5~2克,全天食物可分成4~6次进食,晚上睡前要有一次,以保证血糖稳定。原则上轻者可适当控制糖类的低盐饮食,保持尿糖阴性或阳性,血糖6.1~7.7毫摩尔/升,能从事日常活动而无饥饿感,并给予维生素、钙及铁剂。重症者尚需药物治疗。

孕期不宜口服降糖药。由于目前常用的碘脲类降糖药如甲碘丁脲等可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刺激胎儿胰岛增生,分泌过多胰岛素,致使胎儿出生后发生低血糖有时还会危及生命。此外,这类药物还可引起肢体和骨骼畸形和唇裂、腭裂。

正确使用胰岛素。怀孕期间饮食控制血糖不够理想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需要胰岛素治疗。胰岛素不能通过胎盘,故对胎儿是

安全的。用药量应根据病情而定。一般来说,早晨用1次或早晚各1次。怀孕前半期,由于胎儿能量的主要来源是葡萄糖,这要由孕妇不断提供,往往使空腹血糖低于妊娠前水平,此时胰岛素用量应减少30%左右;后半期,由于胎盘胰岛素酶增加,促使胰岛素分解,加之胎盘雌激素、泌乳素对胰岛素

的拮抗作用,胰岛素用量应较孕前增加约2/3。但在临产或产后,对胰岛素的需要量又显著下降。所以,要根据妊娠不同时期的特点,在医生指导下调整用量,以便控制病情。

加强产前检查。每1~2周做一次产前检查。其内容包括眼底、肾功能、心血管系统以及B型超声波、胎盘功能、胎儿生长。情况等项目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医生认为有必要终止妊娠时,孕妇应该积极配合引产,终止妊娠。

提前住院待产。一般在预产期前4周左右住院,以便更好控制病情,防止胎死宫内及胎儿过大导致的难产,可以从容考虑如何选择分娩方式。

怀孕与糖尿病的关系

心血管系统。糖尿病晚期对心血管系统及肾脏都有严重影响。因此,怀孕后常使病情加重,并且容易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比正常孕妇高4倍)、脑血管意外和胎盘早期剥离。

胎儿和羊水。患有糖尿病的孕妇,其胎儿有先天畸形的机会比正常孕妇多10倍,所以应在血糖控制到理想水平后再怀孕为好。此外,糖尿病孕妇的胎儿比正常孕妇分娩的胎儿要大,往往超过4000克,称为“巨大儿”。这样就容易发生难产,或有可能在怀孕最后2~3周胎儿死在官内,故需要提前引产。即使顺产,也容易发生新生儿低血糖和呼吸困难。羊水过多的发生率较高,羊水量骤增可引起孕妇心、肺功能失调。

加重病情。患有糖尿病的孕妇新陈代谢复杂,故对糖尿病的控制也较困难,发生酸中毒的机会比非妊娠期增加2~3倍,直接危害母子安危。

防卫能力下降。糖尿病患者,白细胞的多种功能有缺陷,所以,其吞噬、杀菌作用明显下降,抗感染能力差,孕期、产时生殖泌尿系统极容易感染,严重者会发展为败血症。

产时并发症多。糖尿病孕妇由于不能充分地利用糖,能量不足。因此,分娩时子宫收缩乏力,使产程进展缓慢,导致滞产,且容易发生产后大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