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起来,我在诗词格律等方面还凭习惯直接 给了知识,而没有通过探究学习掌握。在备课时,我考虑到课堂时间的问题和诗词格律难度大的问题,决定在课堂上对此不作过多探讨。虽然在课堂引导学生归纳古诗词的特点,为下一步的仿写作准备、作指导。

大部分学生答出了古诗词的特点,但在仿写诗歌时并不能很好的运用诗词的知识。我认为课后还需给学生讲清楚诗词的平仄押韵的要求,虽然这不在《课程标准》要求之内,但根据学生需求,适当让学生了解一些语文知识还是必要的,否则将给学生留下误区。

虽然这堂课结束了,但时常听到学生吟唱自己谱曲的古诗词,在作文中看到学生恰倒好处的仿写一两句古诗,我感到很欣慰,从这个角度来说,采取吟唱、仿写的方法来教古诗是可行的,是深受学生欢迎的。同时我认为新的《语文课程标准》给了教师一个更为广阔的天空,给了教师展示教学个性的平台,给学生提供了一个更为自由的空间,让学生在学习中享受到与同伴合作探究的快乐,体会到自己自主学习获得成功的幸福。

一位语文教育前辈曾说过,在学生的幸福中,我们感觉到自己生命的延续;在学生的快乐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自己语文教育的成功。我以此来勉励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