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3日,笔者从樊城区教育局获悉,根据省、市有关职称改革精神,该区结合实际,在教师职称评定中调整了相关政策。

调整后的政策规定,小学教师本科毕业3年以上,可直接确认中级职务;大专毕业4年且任职4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小学高级教师可限额破格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对确有突出贡献的学科(学术)带头人、中青年专家、重点学科急需的专门人才以及其它确有特殊贡献或特殊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学历、任职年限、专业年限的限制,由学校提出申请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评议后报送人事职改部门参加评审。

樊城区还特别规定,在小学高级教师破格晋升中学高级教师的人员中,校级领导不得超过三分之一。(责任编辑:李青  编辑:刘蓉姣 葛福军)

稿件来源: 樊城区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