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县刘营镇机坪村一个13岁的男孩,因父母双双外出打工,只有婆婆在家,男孩想购买学习资料和玩电子游戏机,向婆婆要钱未准,便喝了半瓶白酒,深夜携带铁榔头去婆婆睡屋里偷钱。婆婆被惊醒后高喊“捉贼!”谁知,七旬婆婆竟然惨死在孙儿的铁榔头之下。该事件令人震惊、痛心,更催人深深反思。

    时下,农村中夫妻双双外出打工,剩下老、小在家当“留守族”,或种田耕地,或看守房屋,或代管孙子上学,这已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但对未成年的少年儿童教育、监护难题也随之而来。作为未成年人的父母,如果只管外出打工挣钱,把对子女的父爱、母爱、教育、监护一律托交给婆婆、爷爷“统管”。这本身就是一件遗憾事。

    一般说来,婆婆、爷爷对“隔代亲”多有溺爱之心,多在生活上体贴入微,但在思想上“代沟”难平。比如,这位13岁的少年向婆婆要钱,有正当的一面――购买学习资料,但与婆婆勤俭节约的传统难免没有“代沟”;也可能有不正当的一面――玩电子游戏机,但婆婆根本无办法识别。既然无办法、无能力识别未成年人的行为是非,谈何承担监护人的社会责任?致使一些农民工“留守子女”因此而停学、失学,丧失受教育的权利,甚至还产生一些社会秩序问题。而一个未成年人在脱离其父母教育、监护之后,心理上往往感到孤僻、受歧视,行为上则表现出刚愎、犟性的浮躁。很容易产生一些偏激的想法,做出一些过激的行为。

    对于党委、政府和学校以及工、青、妇群团组织来说,则需要多加关注农民工“留守孩子”的教育、监护工作;对于夫妻双双外出的打工者来说,最好的办法是把打工挣钱与教育、监护子女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政府对农民工的各种优惠政策,将未成年的子女也一同带往打工地,在打工地就近上学,以便于教育、监护,也让老年父母安度晚年。此策是否值得农民工同志们深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