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对象的主体性。我们认为不管有没有艺术专长、天赋,每个学生都有接受艺术教育的权利。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教育主体地位,为每个学生的成长发展提供平等的机会,为他们在艺术方面的学习和发展创造宽松的环境。我们明确要求每位教师一定要真正把学习艺术的幸福和成功的欢愉带给每一个学生。

二是内容的基础性。教学内容强调普及性、大众化,着重培养学生的艺术兴趣爱好。目前,我校已做到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参与率100%。各班级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了手工、绘画、书法、篆刻、声乐、舞蹈、器乐等特色班。

三是过程的实践性。艺术教育必须在活动与实践中才能得到发展,产生良好的效果。我们坚持寓教育于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之中。每年定期举办庆“六一”、“新年歌会”等大型艺术节活动,已连续举办了十届合唱节,使艺术教育实现经常化、持久化,。并对艺术教育的开展提出“三结合”的要求:一是总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二是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三是课内与课外相结合。在普及的基础上抓提高,让一批特长生在活动和比赛中经受锻炼。

近几年来,音乐、美术教学成绩斐然,学校先后建立了书法组、绘画组、鼓号乐队、二胡队、小提琴队、舞蹈队等十多个校级兴趣小组,在各种级别不同种类的比赛、调演、展出中获得各级各类奖励百余人次。2004年,谢张闽同学在上饶电视台举办的《超级童星》比赛中获得三等奖。2008年王伊莉、钱柯润在江西省拉丁舞少儿组比赛中获得金牌、银牌,还有十余人在。在全市举办的一年一度的“中小学生艺术节”中,我校的艺术组队受到了社会的一致好评。一批特长生在活动和比赛中脱颖而出,这些特长生取得的成绩激励了全体学生,培养了荣誉感和进取心,增强了学生参加艺术训练的积极性,提高了学校的艺术教育水平,使我校跻身全市艺术教育先进学校的行列。

三、体育训练全校普及,硕果累累捷报频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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