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贤一人,以诲众人之愚,而世反逞所长,以形人之短;天富一人,以济众人之困,而世反挟所有,以凌人之贫,真天之戮民哉!

【译文】

上天养贤一个人,用来教诲众多人的愚钝,而世人反而逞炫自己的长处,用来对照他人的短处;上天富足一个人,用来救助众多人的穷困,而世人反而挟恃自己的富有,用来欺凌他人的贫困,真是违背天意的罪人啊。

【注解】

贤:〈形〉本义多财。有德行,多才能。《说文》:“贤,多才也。”《庄子·徐无鬼》:“以财分人之谓贤。”养贤,供养贤才。《易·颐》:“天地养万物,圣人养贤以及万民。”明·刘基《连珠》之十七:“以道养贤,则四方之民听声而来。”保持、培养才德。唐·温庭筠《感旧陈情五十韵献淮南李仆射》:“耿介非持禄,优游是养贤,冰清临百粤,风靡化三川。”

以:〈动〉本义用。《说文》:“以,用也。”

诲:〈动〉本义教导。《说文》:“诲,说教也。”

逞:〈动〉本义通,通达。《说文》:“逞,通也。”有卖弄,炫耀的意思。逞炫,犹炫耀。明·胡震亨《唐音癸籤·乐通三》:“右散乐有二种,或写象人物謔弄,或逞炫艺絶角剧,并俳优所肄,非部伍之声。”

形:〈动〉使之现形,显露,显示。《广雅》:“形,见也。”比较,对照。《西湖二集》:“令狐綯大怒,说他以己之长,形人之短,文人无行。”

济:〈动〉帮助,救助。欧阳修《朋党论》:“以之事国,则同心而共济。”

凌:〈动〉欺侮。屈原《国殇》:“终刚强兮不可凌。”

天之戮民:亦作“天之僇民”。受天惩罚的人;罪人。《庄子·大宗师》:“孔子曰:‘丘,天之戮民也。’”

【评语】

《书经·泰誓》上说:“天佑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其克相上帝,宠绥四方,有罪无罪,予曷敢有越厥志。”《孟子·梁惠王》也引用了这段文字,但是内容词句略有不同:“天将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四方,有罪无罪,惟我在,天下何敢有越厥志’”译成现代白话文即:“天降生一般的人,也替他们降生了君主、师傅,这些君产人师的唯一贵任是帮助上帝来爱护人民。因此;四方之大,有罪无罪,都由我负责,天下谁敢超越自己的本分胡作非为?” 意思都是恰如中山先生所说“人生以服务为目的,不以夺取为目的,聪明才智高的应知为百万人服务。”假如仗恃自己的聪明财富,在平庸穷人面前卖弄逞威,那就太辜负上天“作之君,作之师”的意思。

现代人不信天命,但有财富的人应帮助不如己之人,才智高的应多服务,不要以暂时的优势来卖弄盘剥,要多为别人着想,多为后代着想,少些私心杂念。然而,世间有许多学者号称贤能,高高在上,自认为超人一等,不但不去贡献所长,为社会人民服务,反而舞文弄墨,夸一己之长,讥他人之短。论地位是居于社会上层,论享受是驾乎他人之上,他这样违反天命、欺世盗名的作风,究竟是福是祸?到头来总是难逃公道,不受公论的制裁。如果富人不作慈善事业,反而为富不仁压榨贫民,那就辜负了上天的一片苦心,如庄子所说的“天之戮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