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篇贯穿以儿童为本、以儿童的发展需要为本的先进理念

总览《纲要》,笔者深深感到其中贯穿着这样一种思想──以儿童为本,以儿童的发展需要为本。在《纲要》第二部分“教育内容与要求”中,幼儿园的教育内容被相对划分为健康、语言、社会、科学和艺术五大领域。仔细思索一下,我们可以发现在五个领域的顺序安排上就体现出以儿童为本、以儿童的发展需要为本的思想。健康的身体,作为个体生存质量好坏的表现,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生物前提和基础,最易受到人们的关注。语言,作为人与人之间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恰恰体现了人与动物的区别。社会,作为人类身处的环境之一,又是人类生存、发展的本质。

在《纲要》的其他部分中,以儿童为本、以儿童的发展需要为本这一指导思想也随处可见。

例如:

·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总则”第四条)。

学前期是对个体的一生产生重要影响的时期,然而它又是一个常常被成人忽视、幼儿本身又不能好好把握的时期。学前期是一个既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又十分脆弱、容易被错误定向的时期,是一个既需要成人精心照顾和保护又需要发展自身好奇心、探求欲的时期。幼儿园作为学前教育机构,必然要担负艰巨而又重要的职责──为幼儿的发展提供与之相适应的教育。“总则”第四条恰恰是保护和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这一任务的体现。

·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组织与实施”第十条)。

自教育产生以来,师生关系一直是受到极大关注的问题。对教师作用和角色的探讨,是当今世界学前教育研究的趋势之一。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许多研究表明,幼儿的学习是一个主动构建的过程,是教师不能替代但能施加强有力影响的过程。教师的支持,作为教育核心的部分,是儿童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教师只有重视儿童的个别差异,了解儿童的需要、兴趣和潜在发展的可能性,为儿童“自我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才能在教育中灵活地扮演最适宜的、与幼儿积极互动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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