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岁是人一生中非常重要的阶段,伟大的生理学家和心理学家巴甫洛夫说过一句名言:“婴儿从降生的第三天开始教育,就迟了两天”。可见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北京市政府召开的这个动员大会,对我们整个学前教育界都是一种激励。

本报讯(记者 计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等12个部门日前联合制定出台了《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从2006年起上海将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98%以上常住人口的适龄儿童能接受学前3年教育,85%以上专任教师达大专以上学历,其中2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针对新一轮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以及上海市民对优质学前教育需求的增加,行动计划对上海幼儿园的软硬件都作出了新的规划,制定了“量化”标准。计划明确规定,3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每年接受4次以上科学育儿指导;幼儿教师、保健教师、保育员、营养员全部实行持证上岗,并形成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专业人员队伍。

计划同时规定,幼儿园规模严格控制在15个班级以内,幼儿园小班每班不超过25人、中班不超过30人、大班不超过35人;幼儿幼儿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经过3年努力使80%以上的幼儿园办园水平普遍提高。

为保证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上海12个部门首次联合为计划的推行制定了相应的措施。记者从该计划中看到,今后3年,上海将通过统筹协调重点扶持较为困难的区县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对居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自规划起至竣工验收的整个建设过程中,教育部门都有参与权,将建成的住宅公建配套教育设施纳入教育资源的管理范畴,确保教育资源不流失;各区县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由区县政府牵头,区县教育、财政、建设、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并建立起市、区县的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以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

此外,计划还将骨干园长与骨干教师的培养纳入了上海“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中;在上海中等职业学校中增设相关保教专业,发展社会人员职业培训,以此拓宽上海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培养途径;同时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使用的有效性和公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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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0号)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1年6月2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9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1年6月22日

北京市学前教育条例

(2001年6月22日北京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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