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比较教学,提高学生解题能力

江苏省江阴市青阳实验小学:蒋仪

关键词:求同 辨异 多种方式

比较是在头脑中确定事物异同的思维过程。日常生活中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可以说一刻也离不开比较,只有通过比较,才能更清晰地了解事物的本质。同样,课堂上教会学生运用比较的方法去掌握知识,不仅可以帮助学生消除知识的混淆和断层现象,帮助他们了解知识间的层次性、联系性,而且对训练学生思维的发展、智力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比较是把一些事物的个性属性加以分析整理,而后确定它们之间的同异的逻辑思维过程。运用比较,一方面以对于事物属性的感知分析综合为前提,另一方面,它又为抽象概括过程的展开提供基础,因此,比较是促使思维向客观接近的重要环节。

在数学教学中,如果我们能运用比较的方法进行教学,可以使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能力得到提高。

在教学实践中,我从以下几方面运用了进行比较的探索。

一、进行求同性的比较

在小学数学的知识中,有些知识具有有内在联系的同一性,因此,可探索进行异中寻找同性。

例如在教学了长方体、正方体和圆柱体的体积后,我用投影出示了这几种形体的立体图形,让学生进行比较,学生通过观察比较,理解了长方体、正方体和圆柱体均属柱体,都有两个底面而且相等,截面积处处相等,因此都可以用底面积乘以高计算,从而导出长方体、正方体和圆柱体都可以用:v=sh这一公式求出体积。

又如在教学了“比的意义”后,在教学“比的基本性质”前,我先请学生思考“比”同“除法算式”和“分数”有何联系?分数的分母、分子和分数线各相当于比的什么?除法算式中的被除数、除数和商又各相当于比的什么?当学生回答出比的前项相当于分数中的分子、相当于除法算式中的被除数;比号相当于分数中的分数线、相当于除法算式中的除号;比的后项相当于分数中的分母、相当于除法算式中的除数后,我再请学生回忆“商不变的性质”和“分数的基本性质”各是什么?在此基础上,我再请学生归纳“比的基本性质”学生很快就回答出“比的基本性质”是:“比的前项和后项都乘以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比值不变”。

二、进行辩异性比较

小学数学教材中,一些数学知识的差异性常常为它们的相似性、相近性和相关性所掩盖,运用辩异性比较,不仅可以显示知识间的差异,有利于学生区别知识间的各自内涵,而且可以把握知识间的内在联系。例如教学了“比的意义和认识”后,通过学生归纳出了“比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基本性质”和商不变的基本性质具有共性后,我要求学生思考:比、分数和除法有何不同?我让学生进行讨论,并进行启发,使学生认识到,比、分数和除法既有共性,即比的前项相当于分数中的分子、相当于除法算式中的被除数;比号相当于分数中的分数线、相当于除法算式中的除号;比的后项相当于分数中的分母、相当于除法算式中的除数,比的基本性质、分数的基本性质、商不变的性质都有相似的地方,这是它们有联系的地方,但它们之间有区别,除法是一种运算,分数是一个数,比表示两数之间的关系。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