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对依据相关规定和政策引进的各类人才子女及现役军人子女,按照相关政策安排入学。

三、严肃招生纪律

(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各中小学一律不准进行与招生有关的文化考试和其他形式的智力测试。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二)严格划片招生政策,要通过“临沂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采取信息比对、家访认定等方式,加大认证初审的力度,确定录取资质,坚决制止择校行为。任何学校不得跨片区招生,不得接收已划入其他学校的学生。

(三)严格招生时间和程序,任何学校不得提前或推后招生,不得拒收全区统筹调剂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不得做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

(四)严格执行上级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合理确定班级规模,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接纳进城务工随迁子女的学校可适当放宽班额。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义务教育招生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的工作。管委会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等工作。宣传、纪检、信访、人社、市场监管、房产、公安、税务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分工负责,要严格户籍、居住证、房屋所有权和房屋租赁合同、社保缴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入学材料的出具和审核。各职能部门要对工作人员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各种证件申办的政策要求和程序,从源头上严格把关,切实规范义务教育招生秩序。

(二)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从维护社会稳定和树立教育形象的大局出发,提高认识,克服困难,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积极做好片区内适龄儿童的入学招生工作。各学校要在学校门口、村居(社区)、商住小区内张贴招生宣传材料,把片区划分、入学资格、报名材料、报名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扰乱正常招生秩序的单位或个人,区教育局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7109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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