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进行的课程开发属于新课程计划中“校本课程开发”的范畴,也可以称之为“园本课程开发”,其内涵是“幼儿园以本园为开发基地,在综合利用各种课程资源的基础上,为提高教育者和幼儿在教育情境中获得的经验的品质和获得经验的效率而进行的一系列专业活动。”这样理解,既强调课程开发的主体是幼儿园,又指出幼儿园课程开发的最终目的是提高课程质量,提高人们特别是提高幼儿在教育情境中获得经验的品质和效率。

纵观课程改革的历史,幼儿园的课程开发及研究不足。二十世纪,我国幼儿教育进行了三次课程改革。第一次是从二、三十年代开始,陈鹤琴、张宗麟等老一辈教育家以杜威的教育改革理论为指导,在鼓楼幼稚园历时三年的课程改革试验,进行了独立的自主的学前教育课程研究,实现了对校本课程开发结构的重构,具有明确的目标,在实施、管理和评价、监控等环节上,努力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这次改革试验可以说是我国幼儿园课程开发的开端。第二次是五六十年代以全面学习苏联经验,实施分科教学为指导思想的课程改革,课程管理完全采取了中央集权的模式,课程体系严重僵化,严重脱离儿童的生活实际。第三次始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1981年教育部颁布《幼儿园教育纲要(试行草案)》,在20年中,我国幼儿园课程一方面坚持恢复和沿用“文革”前的分科教学体系,一方面学习和借鉴国外的做法,同时还大胆地进行本土化的研究和探索,出现了“幼儿园活动教育课程实验”、“幼儿园情感课程实验”、“幼儿园主题教育课程改革”等各种有意义的探索。但是,与此同时,在课程开发方面,表现出明显的不足,一是课程开发活动主要是课程专家在做实验, -

-

幼儿园课程开发是“外加的”过程,幼儿园自身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课程开发中的主体地位。二是研究人员也没有充分意识到应该把幼儿园当作独立的、特殊的课程开发主体加以帮助和扶持,他们期望探究具有普适意义的“幼儿园课程模式”,是外界对“幼儿园课程”进行的开发,而不是以幼儿园自身为主体进行的“园本课程开发”。

为了中华民族的复兴,新课改对幼儿园课程改革的历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对幼儿园课程开发提出了明确要求。2001年7月教育部重新颁发新的《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标志着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正式启动。新课程标准中,十分重视课程要贴近学生生活实际,实现课程促进儿童的生长,促进教师成长的双重功能;为校本课程开发提供了指导思想。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