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见于大夫。终辞其挚(12)。于其入也,一拜其辱也。宾退,送,再拜。

若尝为臣者,则礼辞其挚(13),曰:“某也辞,不得命,不敢固辞。”

宾入,奠挚再拜,主人答壹拜。宾出。使摈者还其挚于门外,曰:“某也使某还挚。”宾对曰:“某也既得见矣,敢辞。”摈者对曰:“某也命某:‘某非敢为仪也。’敢以请。”宾对曰:“某也,夫子之贱私(14),不足以践礼(15),敢固辞!”摈者对曰:“某也使某(曰),‘不敢为仪也’,固以请!”宾对曰:“某固辞,不得命,敢不从?”再拜受。

下大夫相见以雁,饰之以布,维之以索(16)。如执雉。上大夫相见以羔,饰之以布,四维之,结于面(17)。左头,如麛执之(18)。如士相见之礼。

始见于君,执挚至下(19),容弥蹙(20)。庶人见于君,不为容(21),进退走(22)。士大夫则奠挚,再拜稽首;君答壹拜。若他邦之人,则使摈者还其挚,曰:“寡君使某还挚。”宾对曰:“君不有其外臣,臣不敢辞(23)。”再拜稽首,受。

凡燕见于君,必辩君之南面(24)。若不得,则正方,不疑君(25)。

君在堂,升见无方阶,辩君所在(26)。

凡言,非对也,妥而后传言(27)。与君言,言使臣;与大人言,言事君(28);与老者言,言使弟子;与幼者言,言孝弟于父兄;与众言,言忠信慈祥;与居官者言,言忠信。凡与大人言,始视面,中视抱,卒视面,毋改(29)。众皆若是(30)。若父,则游目(31),毋上于面,毋下于带。若不言,立则视足,坐则视膝。

凡侍坐于君子(32),君子欠伸,问日之早晏,以食具告,改居(33),则请退可也。夜侍坐,问夜,膳荤(34),请退可也。

若君赐之食,则君祭,先饭,遍尝膳,饮而俟(35)。君命之食,然后食。若有将食者(36),则俟君之食,然后食。若君赐之爵,则下席,再拜稽首受爵,升席祭,卒爵而俟。君卒爵,然后授虚爵。退,坐取屦,隐辟而后屦(37)。君为之兴,则曰:“君无为兴,臣不敢辞。”君若降送之,则不敢顾辞(38),遂出。大夫则辞退下(39),比及门三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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