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我参加了一个人才问题的讨论会。有人私下给毛遂提了条意见:“好表现自己。”

我大吃一惊。这不是冤枉好人吗?仔细一想,毛遂也是表现自己。倘不表现自己,怎么能自荐呢!

原来,毛遂自荐并不避嫌疑。他本来就认为:有才能的人,就象放在布袋里的锥子,一定会冒出尖来。不冒尖,你怎么晓得他有才!千里马之所以能被伯乐发现,还不是因为千里马长啸一声地表现自己吗?

我们赞扬毛遂,说到底,就是赞扬毛遂敢于表现自己。这点,是过去所有赞扬毛遂的文章不曾点穿的。我敢说。

近些年来,自荐之风盛行。这是改革之举。然而,“好表现自己”的帽子,还畅销于市场。要不,怎么会把这顶帽子戴在毛遂头上?

跟“好表现自己”相反,“不表现自己”,从来都是作为一种谦逊的美德加以肯定。众目睽睽之下,谁能说不要这种美德?

于是乎,明明是错误不能顶,明明是好事不能做,明明有意见不能提,明明有主意不能讲。怕啊,怕背“好表现自己”之名啊。

“不能表现自己”的“美德”误了多少事?如果有可能作个统计,误事的总数,平均分配到每个中国人头上,怕是谁都不会有一张笑脸。

“不表现自己”,不是美德。

“表现自己”,是表现自己的才能,表现自己的智慧,表现自己的价值。表现自己对人类的贡献。试想,每个 国人都这样去“好表现自己”,毛遂何其多也,我们堪称“毛遂之国”了。

“表现自己”,是要有气魂的。

在某些人眼里,“表现自己”跟“野心”、“风头主义”是同义语,犹如洪水猛兽般的吓人。有志于干一番事业的人,全然不考虑这些。他们像毛遂一样不避嫌疑。他们明智地感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世事我曾抗争,成败不必在我。”“表现自己”,表现的就是做人的那么一点精神。

改革的今天 ,应当受到指责的,倒不是“好表现自己”,而是那种害怕困难,得过且过,唯唯诺诺,相互推诿,不负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敢表现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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