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所谓“零酒精”或“低酒精”、预调鸡尾酒等产品的包装非常类似常规饮料,并且摆在孩子们常常光顾的街边零食铺的饮料冷柜里,极有可能被未成年人或孕妇等人群当作普通饮料选购。对此,中消协提出了“加贴标注”的警示,消费者在日常购物时也需要多加留意。

一、酒类产品混迹饮料柜

1.孩子“喝断片儿”

近日,广州市民李大爷带孙子乐乐去超市买菜,乐乐说口渴要喝饮料,李大爷让乐乐自己去选。不一会儿,乐乐选好两瓶饮料,一瓶是预调鸡尾酒,另一瓶是椰子汁,李大爷没细看就买了。

乐乐回家后把预调鸡尾酒和椰子汁喝完了,结果到了晚上,乐乐突然出现呕吐、脸红等症状,随后躺在沙发上不动了。这可吓坏了李大爷夫妇。老两口赶紧把乐乐送到社区医务室,医生判断乐乐为“轻度酒精中毒”。经过吸氧、输液,乐乐才醒了过来。

除了色彩缤纷的“预调鸡尾酒”,市场上还有一种号称“低酒精”或“零酒精”的饮料,让人时不时中招。近日,怀孕8个多月的小杨去宜家买东西,因为口渴就在商场超市买饮料喝。在询问了销售人员后,她购买了一瓶进口的“梨味饮料”,然而喝过后有种“怪怪的”感觉。“几乎没有饮料的甜味,喝完后有点微微的兴奋。”因为是孕妇,小杨不放心,又询问了商家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不是酒,是一种发酵饮料”,否认其中有酒精含量。后来小杨仔细看饮料瓶,发现注有“ALC 1%”的提示,才知道其酒精含量为1%。

“尽管1%的酒精含量很低,但对于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这种所谓饮料并不是合适的选择,商品没有醒目标示,商家也没有正确的说明。”误饮了所谓“零酒精饮料”的孕妇小杨对记者说。

2.“无醇”并非零酒精 小孩孕妇要睇真标签

记者采访发现,除了时下流行的预调鸡尾酒,各种“零酒精饮料”也大行其道,容易被不适宜人群误饮。据业内人士介绍,“零酒精饮料”是以粮谷、水果、乳类等为主要原料,在发酵后去除酒精,还能保留酯类等影响风味的化合物,因此保留了类似啤酒的味道,给人“放松一下”的饮酒感觉。“从外观看,无酒精啤酒的颜色比普通啤酒浅很多,闻起来酸酸甜甜,没有明显的麦香和酒香,有点像香蕉和葡萄的水果香味。

然而,几乎没有一款‘无酒精啤酒’是真正的‘没有酒精’,它们或多或少都有0.4%以下的酒精含量。”据了解,出于安全因素考虑,德国医生和健康医学不建议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饮用“无酒精啤酒”。

对于商家来说,这种“低热量、更天然的软饮料”可以以普通啤酒相同或更高的价格出售,但只需交较低的消费税。据了解,酒类产品的销售税率在10%~20%,而对于饮料产品则并不需要收取额外税金。此外,“零酒精啤酒”一向被认为是低卡路里饮料,但实际上,不同品牌的无酒精啤酒中所含卡路里不尽相同,其中不少的热量并不低。

二、重利润轻管理

1.小型超市“混摆”多

为何超市会将含酒精的饮料混在普通饮料柜里?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多家超市发现,如永旺等大超市,酒类产品的摆放较规范,如RIO被摆放在啤酒柜台,并没有与饮料混摆。但在兴安超市和街边便利店、零食店,RIO则常被摆放在饮料冷柜里。

“一般大型超市都有较规范的酒水饮料陈列标准,各种碳酸饮料、水、茶饮料、果汁、健康饮料、白酒、葡萄酒、啤酒、果酒等都要分类摆放。但在执行过程中也会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据业内人士介绍,超市货架摆放位置是商家“必争之地”,对销售效果会产生重要影响。如主通道两侧,商场通常倾向于陈列季节性、有吸引力、高利润的商品,一些品牌更会与超市签订“陈列协议”,甚至付出“补助费”,并且在协议期内不能随意改变位置。

我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酒类”是指酒精度大于0.5%的含酒精饮料,根据我国《饮料酒分类》的规定,“低醇啤酒”的酒精含量规定为 0.6~2.5% vol,低于0.5%vol的称为“无醇啤酒”,从分类标准来看,虽然含有酒精,但并未列入“酒类流通管理”,因此更容易被消费者当作饮料误饮。

2.中消协警示加贴标注

市场上一些含酒精的产品没有在醒目位置,清晰标示反映其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外包装有关“酒”和“酒精度”等字样很小,而“果汁含量”等字样却比较明显,如果消费者不仔细辨认,特别是未成年儿童消费者,很容易把这些酒类产品当成普通饮料购买饮用。

针对这一现象,中消协近日发出警示:销售者应依法销售酒类产品。“类饮料酒类行业应加强自律,严格执行有关国家规定和标准。”中消协呼吁社会各界关心儿童健康成长,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中消协指出:预调鸡尾酒生产厂家应更改包装,在醒目位置对商品的属性进行标示,避免误导消费者。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我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也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容易辨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