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招商网站对“北京维他营养保健品公司”如此介绍:“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通过与多家国际组织合作,公司成功地将营养与食品安全所的研究成果开发为新型铁营养强化剂——依地®铁,该产品获得中国发明专利 ,并于1999年被卫生部批准为食品添加剂。”

财新记者就此致电食品所研究员杨晓光,他说,“我不太清楚。”

而据一位前食品所研究人员透露,“国家当时鼓励事业单位自己想办法搞创收、发奖金,所以成立了这个公司。”

根据“北京维他公司”网站上留下的位于大兴的地址,记者找到了“北京维他科技有限公司”。工商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9年,原名为“北京恒毅利科贸有限责任公司”,发起人之一是食品所研究员霍军生。2002年,该公司就“经营范围”申请变更,增加了“真实补铁口服液”。这一口服液的原料正是NaFeEDTA。

在向霍军生求证此事时,霍军生说:“这个公司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但财新记者发现,“北京维他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曾几经变更,2006年后由五人共同所有。其中四人——霍军生、孙静、黄建、于波均为食品所研究人员,而且是多篇有关铁强化酱油干预效果研究的论文作者。孙静的另一个职务是“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物强化办公室副主任”;另一位股东、担任法人代表的王汝华则是“安利(中国)公共事务经理”。

2006年12月11日,由北京正衡东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一份验资报告显示:北京维他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北京恒毅利科贸有限责任公司),是由霍军生、赵志国二人各出资25万元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年8月28日股东会决议:同意霍军生将其所持出资额25万元转让给王汝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6年5月26日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006年11月22日北京维他科技有限公司第九届第一次股东会决议:一是同意王汝华转让出资24万元,转让给霍军生、黄建各10万元、转让给孙静4万元;二是同意赵志国转让出资25万元,转让给孙静15万元、于波10万元;三是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0万元。

对于前述“北京维他营养保健品公司”,霍军生表示,“营养保健品公司已经停了,早就不弄了。”“依地®铁技术最初是我们研究出来的。当时国外的产品贵得不得了。那么贵怎么用呢?只好自己生产。”他说,“但现在这项技术已经推广到其他一些企业了,我们正在慢慢撤出。”

除了这两个公司,另有三个含有“北京”和“维他”关键词的公司中也出现了数位食品所现任或退休研究员的身影。前述不愿透露姓名的前食品所研究人员表示,“所里的公司成立后,并未给我们带来多少奖金收入,反而是几任法人代表不久都下海经商,据说现在非常富有。”

为何有毒无毒并不公开

与对“碘盐”和“面粉增白剂”的反感不同,几位营养专家在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并未否定“铁强化酱油”的作用。

“我国的贫血率达20%,高于西方国家;相比而言,铁强化酱油确实是一种比较便宜的补铁方法;而且,它给了消费者选择权,所以我支持铁强化酱油。”北京友谊医院营养师顾中一对财新记者说。

11月25日,铁酱油的倡议者之一陈春明向媒体发布了题为《关于补铁酱油的安全性 究竟是谁在撒谎?》的文章。年逾八十的陈春明曾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卫生研究所副所长、所长,卫生部防疫司司长,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首任院长。

陈春明对财新记者表示,“根据WHO的标准,只要贫血率高于9%就有了公共卫生的重要性,而我们的贫血率现在达到了20%,需要进行公共卫生干预。对营养不良的公共卫生干预不可能只筛选一部分人群,而要进行普遍改善,以保证缺铁地区的人群都能覆盖到。”

“怎么能因为一篇文章将一个团队十多年的努力否定掉。”陈春明对当前的质疑感到不解。在前述文章中,她写道:“读了11月15日北京晚报第18版的《补铁酱油 有人在撒谎》一文,心里非常不是滋味,究竟谁在撒谎?”

问题是,面对紧迫的公共卫生干预需求,如何保证这些强化食品的安全性?现有制度能否把关?

除了鲍善芬,多年来铁酱油还有另一位质疑者石惠民,早年毕业于四川大学化学系,现为四川自贡盐厂退休工程师。自2004年铁酱油推广以来,石已数次向铁强化酱油办公室、疾控中心、卫生部、多个地方疾控中心以及数位国内外研究者写信,表达他对此事的担忧,但从未得到任何回应。

与鲍善芬不赞成强化添加不同,石惠民的观点是:“我绝不反对把NaFeEDTA作为食品添加剂来研究,反之我还希望加强铁强化项目(不只是NaFeEDTA)的研究。我反对的是未研究清楚前就大规模推广。” 他对本刊记者说。

除此之外,围绕铁酱油,疾控中心和“维他系”公司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也为铁酱油的安全性和推广的合法性投上了重重阴影。

10月27日,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振宇律师曾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向卫生部提出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想知道以下情况——在决定铁酱油推广前,卫生部有无专家论证程序?若有,参与论证的专家的立场、观点是什么;铁酱油推广前,有无组织实验,实验数据是什么;负责“铁酱油”推广具体工作的中国疾控中心及食物强化办公室自设立之日起的财务收支情况,有无捐助,捐助者的名单及金额。

11月2日和11日,王振宇收到了卫生部的两份回复。一份回复称,要求公开的中国疾控中心财务情况不在卫生部职能范围,应向中国疾控中心提出申请;另一份回复称,铁强化酱油推广前做过试验,推广后适用人群也无不良反应,但是专家名单和实验数据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此后,再未收到最新答复。”王振宇对财新记者说。

在王振宇看来,严肃而公开的决策程序非常重要:“如果‘铁酱油’推广单位不会从该工程中获利,就能够保证其中立的立场;如果‘铁酱油’工程经过了认真且科学的论证程序——最好是公开的听证程序:让持有不同观点的专家进行辩论,让公众通过公开渠道获取各种意见并形成判断,让那些持有支持意见和反对意见的专家名单记入历史,就能保证其严肃性;而一切讨论的基础又是建立在实验数据之上的,就能保证其科学性。”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副教授吴景明指出,无论是联合国的消费者法则,还是中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规定了消费者的两项重要权利:知情权和安全权。而中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制度建设,急需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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