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一个农妇的羊羔在丢失了,于是四出寻找。

从东到西,自南至北,搜寻遍了每个角落,然而连一点影踪也没有发现。

无奈把狮子、狼和狐狸列为嫌疑犯,加以控诉和逮捕。

在法庭上,指控狮子偷羊的证据无力,控告狼的根据不足,起诉只提到它们是凶狠的、爱吃动物的野兽。

没有事实根据来判断它们有什么罪行,于是就宣告无罪释放。

对狐狸的诉讼却大不一样,因为在狐狸窝旁拾到了许多骨头。

尽管人人皆知,到处捡骨头是狐狸的习性,有时连它自己也不知道捡的是什么动物的骨头。

但是这些骨头被带到法庭作为罪证,法庭就根据这些证据,判决了狐狸的徒刑。

狐狸被关进了监狱,虽然深知自己是被冤枉的,可是它却百口莫辩。

小故事有大智慧:在没有充足证据表明之前,不要随意冤枉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