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包括妊娠前已确诊甲亢、妊娠期初诊甲亢和hCG相关性甲亢(一过性妊娠剧吐甲亢)。患病率约为0.2%~2%。95%妊娠期甲亢由Graves病所致。临床表现的规律是妊娠早期甲亢症状加重,晚期症状减轻。

一、甲亢对妊娠和胎儿的影响

1. 妊娠期甲亢对母体的影响:甲亢病情再现或加重、月经紊乱、闭经、月经周期无排卵性,受孕机会减少。未控制的甲亢对妊娠妇女的不良影响包括流产、早产、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充血性心力衰竭、甲状腺危象、胎盘早剥和感染等。

2.妊娠期甲亢对胎儿的影响有新生儿甲亢、宫内生长迟缓、早产儿、足月小样儿、低体重新生儿风险、死胎、胎儿畸形等。

有效地控制甲亢可以明显改善妊娠的结果。妊娠期甲亢与先天畸形发生率的关系尚无定论。研究报道未接受治疗的甲亢患者的胎儿畸形发生率高,经ATD治疗组的发生率低。但是也有文献报道甲亢与胎儿畸形无关。

二、妊娠期甲亢的临床表现与诊断

妊娠期表现出高代谢征候群和生理性甲状腺肿均与甲亢极为相似。由于TBG升高,血TT3、TT4亦相应升高。如体重不随妊娠月数而相应增加、四肢近端消瘦、休息时HR在100次/分钟以上应疑为甲亢。如血清TSH降低,FT3或FT4升高可诊断为甲亢。如果同时伴有浸润性突眼、弥漫性甲状腺肿、甲状腺区震颤或血管杂音、血清甲状腺刺激性抗体(TSAb)阳性,可诊断为Graves病。

三、一过性妊娠剧吐甲亢

约40%的妊娠剧吐患者甲状腺功能检查异常,可能出现FT4升高或TSH受抑,或二者同时存在。多见于严重的妊娠剧吐,剧吐消失后(hCG恢复正常)恢复。这是由于hCG促甲状腺活性成分的增加导致TSH受体所致。发生在妊娠早期,表现为长时间严重的恶心、呕吐,体重下降 5%以上,严重时出现脱水和酮症。甲状腺无阳性体征。血清TSH水平减低、FT4或FT3增高;血清hCG水平增高,并且与病情的程度相关,有助于与妊娠期Graves病的鉴别。

治疗的关键在于纠正持续呕吐造成的代谢紊乱,以及减轻进一步的呕吐。无使用抗甲状腺药物(ATD)指征。

四、妊娠期甲亢治疗与监测

甲亢合并妊娠,是否终止妊娠、去除胎儿,要根据具体情况、审慎决定。若保留胎儿,其治疗原则:首选ATD,少数患者需要选择手术治疗,禁用放射性碘治疗。

(一) ATD治疗

目前常用的ATD有两种:丙硫氧嘧啶(PTU)和甲巯咪唑(MMI)。

1. ATD对胎儿的影响:有研究表明PTU的胎盘通过率低于MMI,PTU通过胎盘的量是MMI的1/4。这种区别与MMI更易与血浆蛋白结合以及在生理pH值的条件下更易离子化有关。研究表明孕期应用PTU和MMI都不会使胎儿先天畸形发生率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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