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4.4 凡斗者,必自以为是而以人为非也。己诚是也,人诚非也,则是己君子而人小人也。以君子与小人相贼害也,忧以忘其身,内以忘其亲,上以忘其君,岂不过甚矣哉?是人也,所谓以狐父之戈牛矢也(1)。将以为智邪,则愚莫大焉;将以为利邪,则害莫大焉;将以为荣邪,则辱莫大焉;将以为安邪,则危莫大焉。人之有斗,何哉?我欲属之狂惑疾病邪,则不可,圣王又诛之。我欲属之鸟鼠禽兽邪,则不可,其形体又人,而好恶多同。人之有斗,何哉?我甚丑之。

[注释]

(1)狐父:古代地名,在今安徽砀山附近,以出产优质的戈著名。(zh*竹):砍。

[译文]

凡是斗殴的人,一定认为自己是对的而认为别人是错的。自己如果真是对的,别人如果真是错的,那么自己就是君子而别人就是小人了。以君子的身份去和小人互相残害,就可忧虑的事来说,是忘记了自身;从家庭内部来说,是忘记了自己的亲人;对上来说,是忘记了自己的君主;这难道不是错得太厉害了么?这种人,就是平常所说的用狐父出产的利戈来斩牛屎。要是看作聪明吧,其实没有比这更愚蠢的了;要是看作有利吧,其实没有比这更有害的了;要是看作光荣吧,其实没有比这更耻辱的了;要是看作安全吧,其实没有比这更危险的了。人们有斗殴的行为,到底为了什么呢?我想把这种行为归属于疯狂、惑乱等精神病吧,但又不可以,因为圣明的帝王还是要处罚这种行为的;我想把他们归到鸟鼠禽兽中去吧,但也不可以,因为他们的形体还是人,而且爱憎也大多和别人相同。人们会发生斗殴,究竟是为了什么呢?我认为这种行为是很丑恶的。

[原文]

4.5 有狗彘之勇者,有贾盗之勇者,有小人之勇者,有士君子之勇者(1)。争饮食,无廉耻,不知是非,不辟死伤(2),不畏众强,恈恈然唯利饮食之见(3) ,是狗彘之勇也。为事利,争货财,无辞让,果敢而振,猛贪而戾,恈恈然唯利之见,是贾盗之勇也。轻死而暴,是小人之勇也。义之所在,不倾于权,不顾其利,举国而与之不为改视,重死、持义而不桡,是士君子之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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