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孩子的心目中,派出所的警察是抓壞人的,犯法了就會被警察抓進派出所。媽媽的出發點盡管是“嚇唬嚇唬”孩子,然而,孩子並不知道這是媽媽在嚇唬自己。孩子由此會認為自己已經犯法了,甚至認為自己已經成為壞人了。這無疑會給孩子幼小的心靈,留下難以磨滅的陰影。孩子會讓“壞人”的“黑鍋”壓得喘不過氣來,在自我評價上將可能留下難以彌合的傷痕。

10歲兒子拿了家裡39元錢,隻能說是一種不良行為,當然構不成犯法。警察接到這種“報警”,不可能對孩子怎麼樣,既不能嚴厲呵斥,更不能像這位做媽媽要求的那樣去嚇唬孩子,隻能對孩子教育一番。孩子對此會做何想呢?很可能會以為,進派出所也不過如此,派出所也沒有什麼可怕的。如果真是這樣,從此孩子再也不怕進派出所,給孩子造成的負面影響就大了。

正如專家所說,“當孩子開始對有價值東西有概念時,就會發生偷或者不問自取的情況。基本上,每個孩子都會經歷這個階段,作為家長,一定要用正確心態去面對。”這位做媽媽的,對兒子拿家裡錢,與其向派出所“報警”,倒不如對孩子動之心情、曉之以理。

3月7日金華婺城公安分局站前派出所的王警官,接到了一個讓人撓頭的“報警”——報案人是個媽媽,帶著自己10歲的兒子。媽媽說,兒子拿了家裡39元錢,她要帶兒子自首。轉過頭,她又偷偷跟警察說,她是想讓民警幫忙,“嚇唬嚇唬”兒子,教育他一下。

想讓民警幫忙“嚇唬嚇唬”兒子,教育他一下。媽媽的做法用心良苦。但這種做法不可取。媽媽重視在兒子身上出現的不良行為,是沒有錯的,應該說很有必要。但是在如何對待兒子身上出現的不良行為時,媽媽的做法不僅是小題大做,而且極有可能會給兒子造成負面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