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接二连三听说关于孩子的安全事故,从针扎事件到亲人残杀孩子事件,从紫外线灯事件到手术致死事件…。不断爆出的骇人听闻的新闻,让我们听了在扼腕痛惜的同时,也觉得非常不可思议。

如果说作为一个幼儿教师,明明知道紫外线的杀伤力,还明知故犯去用紫外线灯去照射孩子,这是出于怎样的一种想法啊?

但是就是这样的一种你觉得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就在我们的身边真真切切地发生了,你觉得可以想象吗?

这种现象表明了什么?如果仔细想想吗,其实也不难理解。现在,在对待婴幼儿的食品、药品以及其他的服饰用品等,都不是很重视。没有制定一种高于成人用品的商品标准,在质量上不是特别重视。但是如果说要求不高,就可以犯罪那也不是一个借口。问题是,现在社会上屡屡发生危害婴幼儿生命健康的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好像处置的力度也不大,致死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同类的犯罪事故,从毒奶粉到工业明胶制作的果冻,到毒黄瓜、甲醛喷洒的大白菜,我们的宝宝那么脆弱,能经受得起这么严重的摧残吗?

当别人都在精心呵护下一代的健康的时候,都在重视下一代的身体健康,培育强壮的下一代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需要重视一下这个方面?只是说是最起码要做到的一点,这个要求不为过吧?

对于孩子的安全,同样需要社会各界来呵护。孩子安全责任很大,管理很难,作为幼儿教师的我们肩上的担子也很重。这个责任需要我们全社会来共同承担,对孩子的安全,需要采取防护措施来杜绝,大家都要建立一种人人维护孩子,事事保护孩子生命的意识,共同来保护孩子,维护他们的生命权。对于幼儿教师,既要大家来支持我们,又要教给更多的维护孩子健康的技能,这是对老师的保护,更是对孩子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