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新纲要》 迎接挑战

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颁布了。贯彻《纲要》,创造优质的幼儿教育,成为摆在我们幼教工作者面前新的历史任务。幼儿园教师面临最直接、最主要的压力和冲击。因为《纲要》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标准、对教师的专业水平均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师应以新的基础教育理念来审视和反思自己的工作,自觉地规范自己的教育行为,理性地构建自己的教育观念。

幼儿期是对人的一生有着重要影响的时期,然而又是易被成人忽视,幼儿自己却全然不知其价值和不能把握其发展进程的时期;幼儿期是一个充满活力的、蕴藏着巨大发展潜力和具有很强可塑性的生命阶段,然而又是一个非常脆弱、非常容易被错误定向的时期;幼儿期是儿童需要成人精心照顾和保护的时期,然后又是其自理、自立的需要日益增长的时期,这些特性使幼儿园教师的作用更大,责任更重。

因此于2005年11月28日在林老师的引导下,组织我们全体老师进行了《新纲要》的学习。通过这次学习让我们收益不少,这个学习氛围非常的好,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发表自己对《新纲要》理解,还有几次还因为意见的不同而辩论着。我在学习后,觉得这对我们幼儿教师确实是受益非浅。

通过学习我知道要树立起新的人才观、价值观。新《纲要》的提出对教育评价功能的制定有了根本的变化,其由侧重结果转向侧重发展和过程,其发展性功能得到了充分的关注,矫正了评价就是区别是非、比出高低这种片面的观念,建立了新的评价体系和方法。评价过程由静态变为动态,以进行时的方式关注幼儿的学习变化和成长过程;情境由人为变为真实的,强调评价与教育过程相结合;内容与方式由单一性变多元化;评价者由单一的个体到有关人员都是评价的参与者。

以往,我们比较注重知识点的测评,对幼儿的评价主要放在幼儿具体了解了多少,掌握了多少,而新《纲要》提出更多的是强调幼儿在实际生活中的感受和体验,评价要在教学活动与教育教学过程中采用自然的方法进行。以往,教育内容是具体的知识菜单,评价是看幼儿对菜单的掌握情况,现在新《纲要》中教育内容更多地考虑到能否兼顾群体需要和个别差异,使每个幼儿都得到发展,都有成功感。

要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有许多条目与前《纲要》不同,更符合21世纪的特点,具有时代性、社会性。其中,特别注重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阅读后,我觉得对于我所带的托班幼儿尤其应予以重视,可用来作为平时活动的目标。

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六岁前是人格陶冶最重要的时期,凡人生之需要习惯、倾向、态度多半在六岁以前培养成功,这个时期培养的最好,以后只要继长增高的培养上去,自然会成为社会的优良分子”。可见,从小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是培养21世纪人才的需要,是塑造一个各方面健康成长的幼儿的基本要求,顺应了时代、社会发展的需要。

行为习惯包括很多方面,从托班幼儿的年龄特点及我班具体情况来看,拟从以下几方面对我班幼儿进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

一、培养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如,养成良好的进餐习惯;玩具玩好后,能自觉的收拾玩具,爱护图书的习惯;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

;良好的礼貌行为习惯;良好的举止行为习惯。

徐萍:让孩子学会分享快乐。《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提出:在幼儿园教育活动中,要让幼儿学会乐意与人交往,学习互助、合作和分享的能力。

托班的孩子自控能力差,独占欲强,他们常常想到什么就干什么,要玩什么就玩什么。幼儿园是集体生活场所,孩子要适应这种新生活,就必须学会与同伴交往。

为塑造幼儿良好的品行而刻意设计专门的活动,结果却是收效甚微,这种现象在幼儿园教育中屡见不鲜。如何让幼儿学会快乐的分享,确实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那些刻意创设的“人造”情景是多么的苍白、无力,关键是要抓住契机,随时进行教育。

为了更好地让孩子学会分享,在让孩子学会分享幼儿园的玩具的基础上,鼓励幼儿把家里的玩具带来给小朋友玩,规定定时带来,孩子带来东西后先交给老师,等到规定时间再一起玩。在进行分享活动时,引导幼儿去交换,并提醒幼儿要爱护别人的玩具。孩子们常常带来玩具,也有带来食物。在活动中,孩子们体会到了分享的快乐,通过与同伴的协商、交换、合作,交往能力得到了发展与提高,在分享玩具、食物的同时,他们彼此间也得到了对快乐的分享。

师幼互动,两者受益新。《纲要》充分肯定了幼儿教师在教育、儿童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同时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与引导者,很好地进行师幼互动。

首先,安全、愉快、宽松的外部氛围是建构积极、有效互动的基本前提。如果在幼儿园中,幼儿不想不说,甚至不敢活动和与教师自由、愉快地交往,任何正面的教育都是不可能实现的。

其次,师幼双方特别是教师在师幼互动中保持关注也是建构积极互动的必要条件,能否对对方的行为给予关注是师幼互动得以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幼儿产生被支持感和信任感的基本条件。任何行为如果得不到对方的注重和关注,其发挥作用的可能和余地都不会大。此外,尤其要重视教师和幼儿之间积极、充分的情感交流,师幼互动是师生间的相互作用,其中,不管是师幼相互认识,相互作用的行为还是由此形成的师幼关系,无不与师幼的情感交流直接相关。

师幼互动决不仅仅是幼儿主体建构和发展的过程和重要途径,对教师的主体发展,师幼互动同样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幼儿在其中得到积极的影响和发展,教师也同样可以从师幼互动中吸取经验和成长的养分,并在反思中逐步提高自己,达到自身主体的不断发展和提高。

幼儿的学习是一个主动建构的过程,这是一个教师不可能替代但能施加强有力影响的过程。为有效地促进儿童的发展,《纲要》中要求“教师应成为幼儿学习活动的支持者、合作者、引导者。”教师的支持是儿童发展的最重要条件之一。

教师胜任这一新角色的重要前提,就是了解和尊重幼儿的学习特点。幼儿对世界的认识还是感性的具体的、形象的,常常需要动作来帮助思维,这就决定了他们的学习是以直接经验为基础的。他们必须通过与人和物的相互作用,进而使原有的直接经验与现实的直接感受和体验产生相互作用,构建起真正内化的新的知识经验,形成幼儿期所独有的,具有主观性和泛灵论特点的“天

真幼稚的理论”和“非科学性”的知识经验。

要使幼儿成为主动的学习者,幼儿的兴趣和需求必须得到足够的尊重。一方面要善于将幼儿的兴趣和需求作为教育的生长点,支持和促进幼儿的学习活动;另一方面要尽可能把期望幼儿学习的内容转化为幼儿的兴趣和需求,由此引起并引导幼儿的学习活动。正因为如此,在《纲要》各领域教育内容与要求及指导重点中,特别注重用幼儿感兴趣的方式,促进幼儿各方面能力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强调培养幼儿对各领域活动的兴趣,让幼儿体验到学习的乐趣。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要跟上时代变革的步伐,在日常工作中要学会观察,判断幼儿的经验水平、发展进程和学习特点,做到《纲要》所提出的要求:尊重幼儿在发展水平、能力、经验、学习方式等方面的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努力使每一个幼儿都能获得满足和成功,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能获得最充分有效的发展。

总之,通过这次的学习的确让我学到了不少,内容很切合我们的实际工作。还有很多专业性的见解,我还有一些不理解的地方,希望以后学校经常组织一些类似的学习,让我们多多的和同事互相学习,了解碰到一些特殊情况人家是怎么处理的,我想这对我往后的工作会有很大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