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独生子女家庭都忽视对儿童的早期劳动教育。一方面是因为现在的家长都过分溺爱孩子,什么事也不愿让孩子干,什么都提供现成的;另一方面,现在几乎都是小家庭自己过,家务事本身也不太多,且许多家庭现代化家用电器一应俱全,大人都不再像从前那样,从早忙到晚。所以,孩子是否干家务活,父母并不在意。

其实,很多孩子在童年时,看到家长整理房间,洗衣服,洗菜做饭,有一种神奇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愿意模仿家长做这些家务活。但是,多数家长不理解孩子的这种心理需要,他们认为孩子还小,不必干这些事,或者担心孩子因年幼无知,笨手笨脚,弄坏了东西,弄脏了衣服。家长干活时,总是不让孩子插手,不是让孩子老老实实地坐在一旁,就是叫他到外边去玩。孩子实在憋不住了,未征得家长的同意,擅自去干了一件家务活,结果出了差错,家长就严厉训斥,或者总是没完没了的责备孩子“帮倒忙”。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挫伤孩子参加家务劳动的积极性。当孩子的年龄大了,有能力干这些家务活儿时,他们却没有兴趣干这类事了。因为随着孩子年龄的增长,他们的活动范围扩大了,产生了新的更广泛的兴趣,与同龄人的交往占据了更重要的地位。家长下班后,支使孩子干这干那的时候,他们很不情愿,表示怠慢和反感,惹得家长很生气,若态度不冷静,还会造成家长与子女之间的矛盾。如果自幼培养孩子的劳动习惯,孩子长大之后,仍然能愉快地参加家务劳动,并不感到额外的负担。错过了这个时机,再想补救,就比较困难。

国外一些儿童教育学家认为,全家人在一起(包括孩子在内)分工做家务,是培养子女萌发责任感的起步。完成家务的过程,可以帮助孩子尽早树立自尊,养成负责的习惯,并形成凡事依*自己独立完成的自信心。对幼儿来说,劳动仅仅是一种教育的形式,不在于劳动的量多少,而在于劳动过程和结果对幼儿的教育作用。所以家长既不能忽视幼儿的劳动教育,认为可有可无。又不可把劳动当作惩罚幼儿的手段。

家长在有意识安排幼儿劳动的同时,要考虑到幼儿的自身特点。首先,要考虑幼儿的接受性,无论是劳动的内容,时间,还是其它一些因素,都必须是幼儿能承受得了的。比如劳动时间方面,3-4岁的幼儿可劳动10-15分钟;6—7岁的幼儿可劳动20-30分钟。超过了这个限度,幼儿往往就接受不了。另外,要增强

劳动的趣味性。这是调动幼儿劳动积极性的一大法宝。比如采取竞赛的形式,既可以满足他们争强好胜的心理,又可以使劳动富有情趣。家长还要通过劳动来发展他们的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表现力和思维能力,因为幼儿的劳动离不开这几种能力。正确地组织幼儿参加劳动的过程,也就是发展他们智力的过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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