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现在社会我国当今的青少年犯罪较以往,主要呈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

1、突发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情绪多变期,由于少年的犯罪的动机往往是非常简单,对于犯罪的青少年的目的很单一,而且随意性强。一般来讲,很少有预谋,毕竟是孩子他们的犯罪时没有经过事前的周密考虑和进行一番精心策划,通常是由于受到某种因素诱发和刺激,或者是一时冲动突然犯罪。不善于控制自己。

2、疯狂性。

青少年时期正处于人生童年迈向成人的过渡时期。由于某些青少年在社会化进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所以他们往往会很容易走上歧途,青少年时期的孩子们逞强好胜,因此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过程中,一些青少年常常带有很大程度的疯狂性。

3、连续性。

青少年犯罪的心理一般不会自己制止,他们对某些具有偷窃、抢劫等犯罪行为,一般在第一次作案如果得手之后,那么就会很侥幸,还会抱着这种侥幸的心理便得到强化,从而会对物质的享受产生了一些难以控制的贪得无厌的欲求。所以就会导致青少年连续性犯罪。

4、团伙性和犯罪结合的偶合性。

青少年的犯罪动机从组织结构看,一般都是临时组织纠合,时聚时散性的,青少年的这种犯罪组织与有组织有策划的团伙性犯罪是有一定区别的,这种偶然性的纠合通常也会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青少年犯罪一般都没有预谋,大多数都是突发性的,不会考虑后果,所以酿成了犯罪恶性。

5、犯罪动机的单一性和犯罪目的的荒诞性。

青少年犯罪的动机不是因为某种过节或是预谋等,一般都是出于好胜猎奇,对照模仿;大多数的青少年犯罪目的往往是处于孩子的好奇好玩或争强好胜。有的青少年是简单地模仿电影电视中的某个镜头和情节,还有的可能就是模仿某部电影或动画片中的人物,还有的部分少年就是同学或朋友间所谓的争强好胜,显示一下自己的威风。

7、犯罪心理的报复性和犯罪心态的逆反性。

青少年虽然年幼无知,但是他们同样渴望有人格上的尊严和独立、自立等,迫切的希望能够获得平等的权力和尊重,非常的不愿受管束,青少年的这种好强自大的心理随年龄的增长有时会越来越加强烈,尤其是当他们具有一些不良行为而被别人管教时,他们轻则反感对抗,重则予以报复。而且他们的犯罪手段趋于成人的暴力化合智能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