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玉藻》曰:君子之饮酒也,受一爵而色洒如也,(洒如,肃敬貌。)二爵而言言斯;(言言,和敬貌。)礼已三爵而油油(油油,说敬貌。)以退。(礼:饮过三爵,则敬杀,可以去矣。)

又《乐记》曰:夫豢豕为酒,非以为祸也,而狱讼益繁,则酒之流生祸也。(以谷食犬豕曰豢。为,作也。言豢豕作酒,本以飨祀养贤,而小人饮之善醉以致狱讼。)是故先王因为酒礼。壹献之礼,宾主百拜,终日饮酒而不得醉焉。此先王之所以备酒祸也。(壹献,士饮酒之百拜,以喻多礼。)

又《坊记》曰:子云:"觞酒豆肉,让而受恶,民犹犯齿。"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曰:陈公子完奔齐,桓公使为正卿,辞,使为工正。饮桓公酒,乐,公曰:"以火继之!"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礼,不继以淫,义也;(夜饮为淫乐也。)以君成礼,弗纳於淫,仁也。"

又《宣公上》曰:晋侯饮赵盾酒,伏甲,将攻之。其右提弥明知之,(右,车右。)趋曰:"臣侍君宴,过三爵非礼也。"遂扶以下。

又《成公下》曰:鄢陵之战,楚王召子反谋。谷阳竖献饮於子反,子反醉而不能见。(谷阳,子反内竖。)王曰:"天败楚也夫!余不可以待。"乃宵遁。

又《襄公二十三年》曰:季武子无适子。公弥长而爱悼子,欲立之。访於臧纥,曰:"饮我酒,吾为之立之。"季氏饮大夫酒,臧纥为客。(为上宾。)既献,(巳献酒。)臧孙命北面重席,新樽洁之。(酒樽既新复洁。)召悼子,降,逆之。大夫皆起。(臧孙下,迎悼子。)及旅,而召公鉏,(献酬礼毕而通行为旅。)使与之齿。季孙失色。

又《昭公十二年》曰:晋侯以齐侯宴,中行穆子相。(穆子,荀吴。)投壶,晋侯先。穆子曰:"有酒如淮,有肉如坻。(淮,水名。坻,山名。)寡君中此,为诸侯师。"中之。齐侯举矢,曰:"有酒如渑,有肉如陵。寡人中此,与君代兴。(代,更也。)"亦中之。

又《哀公下》曰:齐子多夕,(夕视事。)陈逆杀人,逢之,遂执以入。陈氐方睦,使疾而遗之潘沐,备酒肉焉。(使诈病内潘沐,并得酒肉。潘沐,可以沐头。)飨守囚者,醉而杀之,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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