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傅利曼与教育券

教育券的首倡者是自由派经济学者傅利曼(^4flton Friedman)。其主要目的是要让家长,尤其是低收入户家长,有更多选择和增加其子女人学的机会,使学校因竞争而提升教学质量。在傅利曼的著作中,与教育有关的是196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与自由》(Capitalism and Freedom)和1980年出版的《选择的自由》(Freedom of Choice).其中关于教育券的主要理念可归纳为以下几点:(1)教育券的基本哲学就是让家长拥有更多“选择的自由”;(2)教育券不仅可以用在私立学校,也可以用在公立学校;(3)教育券如不足支付私立学校的学费,家长可以自己“追补”;(4)教育券没有违反美国宪法“第一条增修条款”(the First A—mendment)(政、教分离)的规定,因为教育券归家长所有,而非归学校所有;(5)教育券并不会增加纳税人的税负,因为教育券的金额低于公立学校每生教育成本很多,但教育券必须使用在立案的学校;(6)教育券不会使种族隔离的现象更恶化;(7)教育券不会增加社会阶级和经济阶级的对立;(8)公立学校不会遭遇冲击.除非他们实在办得很滥。(9)学校教育事业,如能变成一个私营市场,则所有学校的教育素质都会大为提升。(Friedman,1980;吕志翔译,1985)

不过该教育券方案,却遭到美国两个最大的教育团体“全国教育学会”(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和“美国教师联盟”(American Federation of Teachers)的反对,他们认为,教育券会威胁公立学校体系。这等于毁掉了民主政治的基石。而傅利曼则表示,如果公立学校受到威胁,完全是咎由自取,正显示其教学质量低落,尤其是贫民窟里的公立学校.可以说是办得其糟无比。如果有了教育券,就可以增加家长为子女选择学校的机会,增加他们的子女,尤其是低收入户子女的入学机会,促进学校竞争;公立学校不再依靠分派学生员额来招收学生,而是要以教学质量、学校设备来吸引学生或父母,如此与私立学校互相竞争的结果,学校教育的质量将可大为提升。

在台湾实施的幼教券大都在选举前匆忙宣布,不无给人有拉选票之嫌。但即使是教育券的政治色彩多于教育,其所高唱的“教育机会均等,提升学校质量”。却是教育家所向往的。目前,台湾的幼教券只发给私立幼托园所,由于因此增加了私立园所的竞争力,因而颇受私立园所的欢迎。

二、台湾幼教券实施的情形

台北市及高雄市在1998年率先实施幼教券。由于实施教育券是在市长选举之前匆忙宣布的.且没有任何配套措施,因此,很明显的是政治考虑高于教育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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