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数学课堂教学中创造力的培养

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旌阳小学:蒋仪

作者简介:

蒋仪:小学高级老师  工作单位:江苏省江阴市青阳镇旌阳小学

邮政编码:214401    联系电话:13222868033

内容提要:

本文从“有意识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善于激发学生的创造动机;积极发展学生的创造思维; 树立学生具有创造性的个性品质”四个方面,阐述了在数学课堂教学中,如何更切合实际的发展和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树立学生的创新意识。

关键词:培养意识  激发动机  发展思维  树立品质

创造力是发现和制造新的事物的能力。创造力是人的一种高级能力,创造性活动是人类最重要的实践活动,是社会发展的原动力。美国教育学家罗恩菲尔德指出:“人与动物的主要区别之一,就是人类能够创造而动物不能。”,“创造是人类所具有的本能”。因而在现代数学教学中,如何在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创造意识,激发学生的创造动机,发展学生的创造思维,树立学生创造性的个性品质。是摆在每一个数学教师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值得很好的进行研究。

因此,在数学教学中,我们每一个老师都应该认真探讨如何更切合实际的发展和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树立学生的创新意识,在长期从事小学数学的教学实践活动中,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

一、 有意识的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创造意识是一种总想用新的思路、新的方法去解决问题的意愿和态度。创造意识强的人总能够从不同寻常的独特视角来研究问题,产生出强烈的创造欲望和创造勇气。创造意识来自于问题的质疑,只有善于发现问题和提出问题的人才能引导他产生创造的冲动。波利亚指出"学习的最好途径是自己去发现。在问题解决的的学习过程中,教师要为学生创造一个适合学生自己去寻找知识的意境。"

引导学生自己去做,就必然出现学生经常不用教师讲的或课本上现成的方法和思路去解决问题的现象。而且正确和错误都有可能出现,正确时,说明学生能够理解基本的原理;出错时,也未必不是一种好的现象,这正说明学生不满足于依葫芦画瓢,也说明学生具有创新精神。而我们很多一线的教师,往往只注意了前者,忽略后者。在一堂计算教学课中,教师出示了这样一道题:7.5×28+17×2.5。在研究计算方法时,绝大多数学生都认为应该先做乘法再做加法。这时有一位学生提出能不能用(7.5+2.5)×(28+17)进行计算?很显然这个学生错误的使用了提取公因数的方法进行计算。在这种情况下,有的教师会告诉学生你仔细想一想法则,随着教师简单的否定,在羞涩中学生刚刚萌发的创新意识被扼杀掉了。而有些教师并不急于否定学生,首先表扬学生这种大胆的设想具有创意性,再提出是否存在问题?有无解决的方法?随着问题的提出,激发了学生的研究意识,从而通过研究发现了多种较新颖独特的计算方法:(1)原式=7.5×17+17×2.5+7.5×11=(7.5+2.5)×17+7.5×11;(2)原式=(7.5+2.5)×28-2.5×11;……这样不仅鼓励了学生最初萌发的创新意识,而且极大的调动了学生们创新的欲望。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会产生两种截然不同结果。因此,在日常的学习中,我们应鼓励、启发和诱导学生提出问题和设想,因为这是一个人从已知伸向未知的世界的心理触角,是创造意识的体现。古人云:"学贵知疑,小疑则小进,大疑则大进。"只有不断的鼓励学生的好奇心,敢于想传统的方法和权威挑战,才能够不断的激发学生的创造意识,发展学生的创造力。永不满足的怀疑精神是创造之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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