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可能:

一种是,分手练习的熟练程度不够。如果分手是稍嫌勉强地弹下来的,那么,合手是不可能弹好的。那是力不所及的“冒险”。

另一种可能是,合手时用了和分手时同样的速度。要知道,分手练好了,并不象1+1—2那样自动地等于合手能弹好,虽然无法准确计算,但经验告诉我们:假如分手弹奏时每只手需要的“注意力值”均各自为1,合手时需要的注意力值则大于分手时的1+1,即:合手1+1>分手1+1。

怎么办?只能在合手时用比分手时慢些的速度练。慢些,是为“腾出时间”补上“合手大于分手”所需的注意力“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