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有一个寓言故事:有一天在某一县城里,在县衙的门口发生了一件事;两个人正在吵架……甲说四七二十八;乙说四七二十七。两个人争得是面红耳赤。

“四七二十八。”甲急得举手握拳头。

“四七二十七。”乙上前横胳膊。

“你们俩在这闹什么?”正好赶上县官回衙,在门口碰上。

“县官大人您给判下,明明四七二十八,他偏说四七二十七”。

“就是四七二十七。”

县官不听吩说,把他们俩带到堂上。两边站好衙役。问话:“刚才你们俩谁说的四七二十七?”

“乙说:我说是四七二十七。”

“那好了,你可以走了。”县官把乙放啦。回过头来,又冲着甲,一拍惊堂木:“打二十大板。”

“明明是我说的四七二十八对啦,为什么让我挨了打?甲委屈得问县官。

于是县官大人回答说:“他都四七二十七了,你还跟他叫劲;你说我不打你,打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