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江,今年约有20个家庭向福利机构提交申请:希望收养一个孩子。这一数字每年都在攀升。面对社会的爱心,如何能为孩子找到最合适的收养家庭?镇江市民政部门制定并出台了首个《镇江市收养子女家庭评估实施细则(试行)》。从明年1月1日起,市民欲收养小孩必须经第三方机构全面评估,确保被收养儿童的利益最大化。

孩子被私自收养 权益难保障

“孩子的利益是第一位的。”在市社会福利中心,今年以来,共有6个孩子被好心的家庭收养,其中有5个是外国家庭,而在中心副主任张玉梅看来,这一数据远不能反映民间收养儿童的现状。“很多家庭发现弃婴后不履行手续,自己收养,今年我们已经帮助10个这样的私自收养家庭补办了相关手续。”张玉梅说,被收养对弃婴而言是新生,家庭的环境给孩子的生存、发展、教育和未来,都会产生非常重要的影响。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年满30周岁;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然而在现实中,一些被收养孩子生活的环境并不尽如人意。“比如有的家庭本身就靠低保度日,被收养的孩子很难获得很好的教育;有的收养人是独居的老人,连自己的起居生活都难以保证。”张玉梅告诉记者,由于收养人和孩子已经有了感情,即使不符合收养条件,也很难将他们分开,“收养人的好意和善举我们理解,但这些孩子其实可以获得更好的成长环境。”

一方面,被非法收养的孩子不在少数;另一方面,向福利机构申请收养的家庭大排长龙。“今年已经有20个家庭联系我们要领养孩子了。”张冬梅说,目前福利中心的60个孩子都存在肢残或智残的状况,申请的家庭难以接受,“但如果有适合的孩子可以被收养,我们又该选择哪一个家庭呢?”

第三方评估程序要求:评估低于75分的家庭,不具收养孩子的资质,无权收养孩子。

在收养子女家庭评估细则中看到,十大类、38条指标涵盖了收养人的家庭情况、婚姻、健康、职业、经济收入、受教育程度、道德品行等方方面面。市民政局福事处负责人李正云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收养家庭的评估机制将正式启动,届时打算收养孩子的家庭即使符合法律要求,还需接受第三方机构的逐条评估打分,“总分低于75分的家庭,不具资质,更无权收养孩子。”评估的第三方将包括一名法律工作者和一名社会工作者,除了与收养家庭接触,还会对社区和邻里进行走访,“目前,评估工作由福利中心代执行,明年上半年将正式由第三方接手。”李正云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明年起家庭希望收养孩子的申请方式也有所改变。“市民不需要与福利中心联系,而应该向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其中,镇江本市的收养登记由新区婚姻登记处负责,而丹阳、句容、扬中各辖市由当地民政部门负责。”据介绍,由于希望收养孩子的家庭通常很多,市民提出申请后,将由民政部门初步审核,并根据先后顺序,按照一个孩子三个家庭的比例,委托第三方评审机构根据评审的标准和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最终找到对孩子最适合的家庭。

“当然,这还不是最终的结果。”李正云说,完成收养登记手续的6个月内,收养家庭还需接受评估机构的跟踪回访,一旦出现有虐待、遗弃儿童,或其他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将影响最终的收养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