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7日讯(记者刘雪莲) 家庭托幼机构、亲子园每班孩子不得超过10人……今天,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颁布《山东省学前教育机构审批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对包括幼儿园、托儿所、亲子园等在内的学前教育机构进行了规范。

    根据规定,城市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2至3名专职教师,教师与幼儿比不低于1:15;农村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每班配备1.5至2名教师;全日制学前教育机构3岁以上班平均每班配备保育员1人,3岁以下班平均每班配备2人。新规还要求学前教育机构严格控制班额,家庭托幼机构、亲子园每班不得超过10人;幼儿园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学前班不超4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