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诏:"下第进士,六举曾经御试、八举曾经省试、并年四十以上,四举曾经御试、五举曾经省试、并年五十以上,河北、河东、陕西举人数内,特各减一举,元符以前到省两举者不限年,一举者年五十五已上,诸道转运司、开封府皆以名闻,令直赴廷试。"

按:仁宗嘉祐二年,廷试始免黜落,然则自後凡经御试者,无不出官之人。熙、丰年间,亦尝有曾经御试推恩之令,盖为嘉祐二年御试不中者设也。今中兴之初,复有此令,则自建炎上距嘉祐以前,盖七十馀年,岂复有曾经御试之人乎?又恐是特为科试入下等,不理选限、未出官者而设,盖此曹亦谓之曾经御试,故令其再试而官之,以示优渥之恩。史志所载不明,当考。

是年,亲试举人於行都,赐进士李易以下四百五十馀人,第一人左宣教郎,二人、三人左宣义郎,馀推恩有差。特奏名第一人附第二甲,入五等者亦予调官,川、陕、河北、京东正奏名不赴者一百三人,即家赐第。皆龙飞特恩也。

故事,廷试上十名,御药院先以文卷奏御定高下。上曰:"取士当务至公,考官自足凭信,岂容以一人之意更自升降?"诏自今勿先进卷子。

绍兴元年,以岁当明堂,复诏诸道类试,择宪、漕或帅守中词学之人总其事,使精选考官。於是四川宣抚处置使张浚始以便宜令川、陕举人即置司州试之。

侯延庆言:"用兵以来,太学既罢,青衿解散,文籍沦坠。今诸道州军进士已有定额,独行在职事及釐务官随行有服亲及门客,往往乡贡隔绝,请立应举法,以国子监进士为名。"诏从之,令转运司附试。是年,德音:"应该恩免解举人,值兵毁失公据者,召京官二员委保,所在州军给据讫,仍申部注籍。"

二年,亲策进士张九成等。时凌景夏为第二,吕颐浩言,景夏词实胜九成,请更寘第一。上曰:"士人初进,便须别其忠佞。九成上自朕躬,下至百执事,言之无所畏避。"乃擢寘首选。九成以类试及亲策俱第一,特进一官。四川类试正奏名第一人,依殿试第五人恩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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