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消息:为进一步做好农村儿童计划免疫工作,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发生、流行,海口市卫生局近日向各区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对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儿童,从合作医疗基金中给予负责接种第一类疫苗的医疗卫生单位适当补偿,每针次可获2元补偿。这笔费用将从海口市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中划拨,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据了解,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海口市儿童,按规定接种第一类疫苗,市政府及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应急接种或者群体性预防接种者,均属补偿对象。

补偿时间从2006年开始,每一季度或半年汇总划拨一次。补偿方法为,每接种一针次(包括口服糖丸)补偿2元,预防接种单位负责的辖区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市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接种指标者,按实际接种儿童人数全额拨给补偿款,不完成指标者按50%的比例拨给补偿款。

据了解,海口市农村每年约出生儿童4000多人,每个小孩满周岁前应完成国家规划疫苗接种11针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