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操作活动。

当学生原有的认知结构似乎能同化又同化不了新知识时,他们的学习心理就有求助于外围行为的倾向。这时,教师就请学生去进行动手操作活动,进而刺激其心理,促进他们实现学习心理的相互作用、互为转化——学到新知识。当学生无知识基础可作学习新知识的支撑点时,教师可直接请学生进行多次的操作活动,以不断刺激其心理,引起思维活动,从而达到理解新知的目的。

4.观察活动。

所谓观察是指学生对客观事物或某种现象的仔细察看,因而是一种有意注意。培养的途径是:教师提供的“客观事物或某种现象”特征有序、背景鲜明,而且要给出一些观察的思考题。这样有助于学生明确观察目标,进而使他们边观察,边思考,边议论,边作观察记录,以发现数学规律、本质。

“乘法分配律”的教学,根据例证得到三个等式:

(5+3)×2=5×2+3×2 (6+4)×30=6×30+4×30 (25+9)×4=25×4+9×4 教师要求学生结合下面的两个思考题观察上面的三个等式都具有什么相同点(即规律)。①竖里观察,等式的左边都有什么特点?等式右边又有什么特征?②横里观察,等式的左边与右边有怎样的关系?

教师再要求学生把记录的文字:两个加数的和与一个数相乘,两个积的和,两个加数分别与一个数相乘……整理一下就得到了“乘法分配律”。

5.思考活动。

所谓思考是指学习者对学习对象进行比较深刻的、周到的、复杂的思维活动过程。

学生有了思考方向,并进行广泛的联系和想像,他们才有可能捕捉到丰富的材料,进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如此长期培养学生,有利于他们形成思考的方法,提高思维的质量。

学生进行独立的思考活动的基本途径有:

(1)对思考对象进行分析、概括或抽象。

(2)对思考对象展开联想,将其归纳到已有的经验中去。

(3)对思考对象进行分析,弄清题意;接着对条件和问题展开联想;然后,借助已掌握的概念进行思维活动(如判断、推理、变通等),把条件与问题“接通”—建立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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