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

(5)不准擅自到钱塘江江堤下玩耍、观潮;

(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各班主任负责)

5.挂一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横幅。要组织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全园幼儿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园内醒目位置长期悬挂,以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后勤负责)

6.签订一份家园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向家长通报幼儿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幼儿及家长留存一份,幼儿园存档一份。承诺书的签订率务求达到100%。

7.每天放学前一分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各班要落实建立课前、课后提醒制度。班级教师在每天放学前要用1分钟左右分钟时间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幼儿不私自下水。让防溺水的警钟时刻敲响在幼儿耳边。

8.设立一个警示牌。幼儿园从5月2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幼儿园大门入口位置,设立一块全市统一内容的警示牌,提示、告诫幼儿严禁私自下河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9.开展一次教师防溺水教案、课件设计大赛。根据幼儿园防溺水教育的实际需要,在教师中开展一次防溺水教案、课件设计大赛。发动全体教师参与,通过这种形式,既展示教师的才能,更推动防溺水教育的深入。

10.开展一次“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幼儿园结合教师家访,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并在开展时间上适当提前,以进一步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

11.暑期每半月一次防溺水短信警示。幼儿园将在暑假期间(7月和8月),通过校讯通平台,每半月给幼儿家长发送一条安全警示短信,提醒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幼儿暑期健康安全。

七、活动要求

各年段、各班自本活动方案实施之日起,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工作台帐。精心组织本班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1.突出重点教育时段。要将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2.突出重点教育知识。教育的重点是防止幼儿私自下河(塘)游泳为主。由于溺水事故发生后幼儿普遍不具备互救的能力,互救中出现更多死亡的情况较多,因此溺水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互救方法要暂时作为辅助教育。

3.突出重点教育对象。外来民工孩子,在放学、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往往无人监管,要对这些幼儿重点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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