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临近,学生溺水事故进入易发频发季节。2012年嘉兴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学生非正常死亡24人,其中溺水死亡17人,占70.8%,同比增加9人,上升112.5%。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学生亲人带来巨大的精神伤痛,给家庭和学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为有效遏制中小学生幼儿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二、活动时间

5月1日至10月31日

三、活动对象

全园教师、幼儿及家长。

四、组织领导:

组 长:崔娟琴

副组长:周郁琴 俞海兰

组 员:周玉娟 王 萌 各班主任

五、活动内容及措施

防溺水专项教育从5月~10月,时间跨度大,工作要求高,活动内容多,各年段要结合本年段实际,认真落实防溺水专项教育活动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预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在专项教育活动期间,要重点开展好以下活动:

1.开展一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教育动员大会。动员全园师生人人参与防溺水教育活动,人人为预防幼儿溺水事故献计献策。(4月28日教职工会议上传达文件精神)

2.防溺水作品征集活动。要充分发动家长,在家长中征集预防溺水警示语、儿歌、顺口溜等征集活动,并将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在幼儿园宣传栏等地方长期展示,以激励家长为预防溺水献计献策,同时提高家长的监督意识。(各班班主任负责落实)

3.组织一次专题教育活动。让幼儿讲讲自己幼儿园、家庭周边存在的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地带、水域,发动幼儿分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原因,提出避免溺水事件发生的建议,以及当发现、发生溺水事件时应如何处置、如何自救互救等。(5月10日开展,专题活动课件、视频等各班主任负责)。

4.出一期预防溺水教育的宣传专版。宣传橱窗中,以预防溺水为主题,向幼儿宣传防止溺水的基本常识。明确要求幼儿必须做到以下六个不准:

(1)不准在上(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在未经父(母)亲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下河(塘)游泳;

(2)不准擅自邀请其他同学下河(塘)游泳;

(3)不准在不会游泳的监护人带领下下河(塘)游泳;

(4)不准到无安全保障和不知水域特征的池塘、取土形成的水塘、水沟、小溪游泳或戏水、嬉闹;

(5)不准擅自到钱塘江江堤下玩耍、观潮;

(6)不准在见到有人落水而自己又无能力救护的情况下擅自下水施救或者避而不见逃走,要采取大声呼救及报警等措施。(各班主任负责)

5.挂一条“珍爱生命,预防溺水”横幅。要组织一次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的全园幼儿签名活动,并将签名横幅在园内醒目位置长期悬挂,以营造浓厚的校园防溺水宣传教育氛围。(后勤负责)

6.签订一份家园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加强幼儿园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通过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向家长通报幼儿应遵守的事项等,请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离校期间的安全监管。安全承诺书一式两份,幼儿及家长留存一份,幼儿园存档一份。承诺书的签订率务求达到100%。

7.每天放学前一分钟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各班要落实建立课前、课后提醒制度。班级教师在每天放学前要用1分钟左右分钟时间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警示,提醒幼儿不私自下水。让防溺水的警钟时刻敲响在幼儿耳边。

8.设立一个警示牌。幼儿园从5月2日起至10月31日止,在幼儿园大门入口位置,设立一块全市统一内容的警示牌,提示、告诫幼儿严禁私自下河游泳、预防溺水事故发生。

9.开展一次教师防溺水教案、课件设计大赛。根据幼儿园防溺水教育的实际需要,在教师中开展一次防溺水教案、课件设计大赛。发动全体教师参与,通过这种形式,既展示教师的才能,更推动防溺水教育的深入。

10.开展一次“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幼儿园结合教师家访,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并在开展时间上适当提前,以进一步提高家长的监护意识。

11.暑期每半月一次防溺水短信警示。幼儿园将在暑假期间(7月和8月),通过校讯通平台,每半月给幼儿家长发送一条安全警示短信,提醒家长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确保幼儿暑期健康安全。

七、活动要求

各年段、各班自本活动方案实施之日起,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工作台帐。精心组织本班级的安全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1.突出重点教育时段。要将放学、双休日、节假日等时段作为重点防范教育时段。

2.突出重点教育知识。教育的重点是防止幼儿私自下河(塘)游泳为主。由于溺水事故发生后幼儿普遍不具备互救的能力,互救中出现更多死亡的情况较多,因此溺水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和互救方法要暂时作为辅助教育。

3.突出重点教育对象。外来民工孩子,在放学、双休日、节假日、暑假期间,往往无人监管,要对这些幼儿重点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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