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清形势,增强做好防止儿童意外伤害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从20世纪70年代末起,在发达国家儿童总死亡排序中,意外死亡就一直盘踞在第一的位置。1990年,世界卫生组织发布报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中,意外伤害是儿童青少年致伤、致残的最主要原因。

我国学者经过历时两年的研究结果显示:从建国初期到现在,随着中国百姓生活水平的提高,肺炎、传染病和营养不良正逐步得到控制,而意外伤害已取代传染病和营养不良,越来越明显地成为影响儿童生命安全、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通过对我国几个地区的调查证实,意外伤害确实已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死亡的首位原因,而且呈现发生率高、增长速度快和死亡率高的特点。

儿童意外伤害不仅造成了大量的永久性残疾和早死,消耗巨大的医疗费用,而且削弱了国民生产力;不仅孩子们及其家庭带来痛苦和不幸,而且给社会和政府造成巨大的负担和损失。

我国现有约2.8亿少年儿童,占全国13亿人口的22.89%。根据一项最新的抽样调查表明,我国100名死亡儿童中有26人死于意外伤害,而且这个数字还在以每年7%~10%的速度增加,给独生子女占相当比例的中国父母带来极大忧虑,影响着计划生育国策的贯彻实施。

同时,非致命意外损伤也在折磨着更多的儿童及父母亲友。同济医科大学少儿卫生学教研室曾在全国11个城市4.3万名幼儿中进行过意外伤害的调查,结果显示:非致命意外伤害的发生率为24.10%,其中:造成身体缺陷者占1.64%,造成永久性伤残者占1.01%。

国内其他相关调查也显示:每年有20%~40%的儿童因意外伤害需要给予医学关注,其中的三分之一需要手术治疗、卧床、休学或1天以上活动受到限制。

根据我国疾病监测和伤害流行病学调查的结果测算:估计全国每年约4000万中小学生遭受各种意外伤害,其中需要门诊或急诊治疗1360万人(34%),住院335万人(8.375%),120万人正常功能受损(3%),40万人因伤害造成残疾(1%),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数十亿元人民币。

从上述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到,意外受伤害儿童之多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之大,是远远超乎我们想象的。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群死群伤的儿童意外伤害事故时有发生。如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油田友谊宫发生特大火灾,325人遇难,其中有 288个少年儿童。虽然事发已8年多了,但如今看到的是失去儿女的双亲那哭白的头发,和已长大但至今都不敢照镜子的烧伤的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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