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课教师是安全管理责任人,维护课堂纪律和秩序,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防止学生发生安全事故和伤害事故是教师的应尽责任。为此,教师上课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1、教师每堂课必须对全体学生进行考勤,并将有关情况(迟到、早退、请假、缺席)登记在流动教学日志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及家长反映,学生有事不能上课,必须经班主任请假,任课教师无权批假(特殊情况除外)。

2、任课教师在组织好课堂纪律的基础上,应根据课程内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履行告知、指导、监督等职责,班主任应组织好学生参加学校的安全演练。

3、在课堂教学中,科任教师也应当及时核对、检查班级人数及缺席学生去向,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反映。

4、对上课要用到的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等药品,任课教师必须加强管理,向学生强调使用应注意的事项。

5、及时制止课堂上学生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

6、严格按照新课程标准安排学生的实习、劳动、体育锻炼等活动,不能随意安排超出学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的活动。

7、对行为异常、体质特异的学生要进行个别教育和关心,并与其监护人沟通,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8、布置体育锻炼活动或实验类作业时,应对学生划行注意事项或实验操作步骤的教育和指导。

9、发现学生擅自离开校舍或携带危险品等情况,应及时告知学校负责人及学生的监护人。

10、遵守《教师法》,严禁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