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传统课程管理的症结在于其重视的是事件、制度和经验的作用,作为课程管理中最具有生命活力的人的特性、权利、潜能资源却被掩盖、忽略了,未能得到应有的关注和挖掘。更新课程管理理念,就是要在课程管理的实践中张扬“以人为本”的理念,注重入的态度、行为、素质对教育工作的影响,在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建立新的相互交流、支持的人际互动。具体说,就是要形成“自我接受性”课程管理理念。

二、“自我接受性”课程管理:关注主体的课程管理理念

“自我接受性”管理体现了课程管理的主体取向。

自我接受性管理是以被管理者(主要是教师)的自我管理为中心,结合园长等他人的管理,引导教师在形成积极的自我发展意识的基础上发展主体性的过程。具体说来,“自我接受性”管理具有以下特征:

(一)开发管理的发展性功能

长期以来,管理往往被作为独立于教育、课程之外的活动,其本身所具有的外显或内隐的发展功能被忽略了。为了克服这一弊端,“自我接受性”课程管理强调了其发展性功能。“自我接受性”管理理念倡导管理者在必要的规章制度约束规范的前提下,变静态管理为动态管理,为教师创设开放+互动的空间,给予教师相应课程决策权,支持教师大胆创新;同时管理者也要走出办公室,深入教育实践、课程活动中与教师平等互动,商讨教育活动进程,参与课程活动的设计,观察教师,帮助教师学会判断教育行为的合理性与有效性。这样的课程管理使教师有了更大的自主空间,其能动性、创造性才能被释放出来。在这个过程中,教师不仅获得成长,同时管理者也获得自身的发展,管理的发展性、教育,生得到充分发挥。

(二)以教师自我管理为中心

自我管理是教师基于原有的自我认识,依据自身认可的管理指标和准则,对自己所组织的课程活动所做出的认识和判断。这里,教师原有的自我认识一般来自上一次课程管理、评价的结果;管理的指标和准则既可以是由园长、教师商讨制订,也可以是由园长单方面确定,但关键是必须为教师认可和接受。

(三)自我管理和他人管理协调一致

自我管理并非是没有标准的管理,为了保证管理的有效性及管理对教育工作的导向作用,他人特别是园长的管理是必要的。园长所提出的各种管理要求和标准可以使教师较客观、清晰地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状况,明确自己的发展目标;教师本身的自我管理则可以使园长对幼儿园园所工作的了解更为完整、全面、具体,其管理工作也自然更为合理有效。二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但园长的课程管理只有为教师所接受并最终转化为教师自我管理的标准时,才能真正成为提高教师素质的有效因素。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园长必须一味迎合教师的自我管理、评价,而是表明园长需要了解教师的现状和需求,求得与教师自我管理的协调一致,从而使管理工作更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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