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从一些文学作品新闻作品中越来越多地看到人与动物的尖锐冲突,这种冲突已经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有的令人触目惊心。

“‘杀人犯’玛丽对其在美国田纳西州金斯波特犯下的凶残的罪行,最终付出沉重的代价――被吊死。”摘自某报纸的这条消息的第一句话便打上了编者和记者浓重的感情色彩,“杀人犯”“凶残”“罪行”等字眼儿表明了文章的鲜明立场。然而,读了这则题为《杀人象被处极刑――一千五百人围观》的消息,我的心情格外沉重。这头大象想去吃路边的半块西瓜,因遭驯兽师的干扰(他用带钩的棒推了它一下),它恼了,用长鼻子围住那位驯兽师的腰,把他扔向饮料亭的边墙,摔死了他。动物不懂事儿,谁招惹了它,它就跟谁过不去。但是,它还是斗不过万物之灵的人。如果说它的犯罪有些盲目或是出于动物的本能,那么人呢?他们所做的则是不折不扣有意而为之的一次报复行径――他们“用一根铁链套在它的脖子上,用人字起重机吊起。第一条铁链断了,他们再换一根更粗的。这次真把它吊死了。在场观看的人约有1500人。”

看了这条消息,我想了很多。我想起了很早以前我接触到的一篇有关象的文章。那次我去我女儿的班上听课,老师讲的课文是《泰国的小象》。那头小象真可爱,我国援外人员的车子陷在泥沼里出不来,大家无计可施,小象来了,它帮着援外人员把车子拉出了泥沼,又去小河边吸来水,把车子刷得干干净净。那篇课文给我留下了很深印象。

我还读到作家刘庆邦的小说《人畜》。小说写的是一头骡子的不幸遭遇。它那天正在地里卖干活,可是它的主人发神经,一个劲地用鞭子抽它。它急了,用蹄子一趵,将一些个泥巴甩到他的脸上。后来,那个男人打骡子打出了瘾,把骡子捆起来打,他打得无比快活,欲罢不能。那头骡子后来屡屡向人报复,见人就踢,又被卖到别的生产队。后来,它终于被那个民兵连长一枪给毙了。

其实,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它是低级动物,在智商上、在数量上、在能力上它们不是人类的对手,也不想和人类发生冲突。它们已经为人类所征服,不再是这个地球上的主宰,它们奉行的原则正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有很多时候,是人和它们过不去。在我们的印象里,狼是一种凶狠的动物,可是,当我们读了邓一光的小说《狼行成双》,就不能不被那两只狼的故事所打动。小说把狼完全拟人化了,用细腻的笔触刻划了它们令人感动的情感世界。那只公狼掉到了一口枯井里,母狼昼伏夜出,冒死和一些野兽搏斗,为它的伴儿捕捉猎物,充饥,让它有力气往上爬。后来,两个男孩子发现了它们,公狼被击毙,母狼也未能幸免。我们从小说中看到的是温和的狼性和凶残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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