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超编”,何来“缺人”?这个悖论为何存在?

在浙江省一些县(市、区)镇农村学校里,校长们抱怨“学校发展的瓶颈是缺教师”。但带着这一疑问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求证时,得到的回答大多类似:就全县来说,我们不缺教师,甚至,我们的教师超编;但是具体到学校,缺教师却也是事实存在。

乡村教师负担有多重?

许多乡村老师反映教授课业的负担过重。在绍兴某镇的一所中心小学,大多数教师每周的课时都在15节以上,多的达到20节,许多老师都说自己课业压力过重。记者原以为这是编制不足所引起的,但在学校任教的李老师却介绍说:“学校有1000多名学生,按照每25名学生配一位教师。学校不但配足了教师,有的完全小学甚至还超编。”

既然超编,为何教师的负担如此重?调查之后发现该学校的50人编制还包括在职的食堂职工,以及各完全小学的教师。这所镇中心小学目前有 3个完小,学生数最少的不到100人,平均下来每个年级也就十几人。但由于按照规定,完小需6个年级齐全,不能办复式班。而且,这些完小大多地处偏远,教师们都不愿意去,中心学校就规定,要求确保每个完小有10个编制。如此,3个完小就占掉了30个编制,剩下的20个编制就放在镇中心小学。

镇中心小学的学生人数超过3个完小的总人数,但教师总数却还要少10人。这样一来,镇中心小学的教学压力就大增,原来实行小班化教学,现在只好大量并班,学生数又回到了每班50人以上。而完小虽然增加了教师编制,但要开足开齐所有课程,一些教师还是要身兼很多课程,他们的负担也没有轻下来。

“超编”为何难改“缺人”窘境?

“超编”指农村学校实际拥有编制的人数数额大于依法核定的人员数额,教师编制的不合理是导致超编的一大因素。据了解,我国现行的中小学教师编制标准还是10多年前制定的,其中城市、县镇和农村分别规定小学生师比为19∶1、21∶1和23∶1,初中则为13.5∶1、16∶1和18∶1。这一编制标准,与目前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并不完全相符。因为一些农村地广人稀、生源分散、当地的学校规模较小、成班率低,而当这一编制标准落实到每一所乡村学校时,老师编制数将会受到在校学生数量的影响,学生少,编制就少,结果学校里的基本教育教学需求也难以得到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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