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欣赏是幼儿园艺术教育的内容之一,它是指以具体的音乐作品为对象,通过聆听的方式及其他辅助手段,感受、理解、鉴赏和品评音乐艺术作品的真谛,从而得到精神愉悦的一种审美活动。选择恰当的作品是幼儿进行音乐欣赏活动的一个重要环节,究竟该如何为幼儿选择音乐欣赏作品呢?

一、有赖于音乐作品本身的特点

具有较强的思想性和艺术水平。音乐是没有国界的,它具有以情动人、以情感人的艺术魅力,通过情感的抒发和表达来打动人、感染人。幼儿年龄小,好想像,爱幻想,因此生动形象、富于变化的音乐旋律与节奏能激发幼儿的想像;同时,儿童情感外露,富有情绪感染力的音乐不仅能唤起儿童的内心感受,还能使他们情不自禁地手舞足蹈。因此,为幼儿选择的音乐作品必须具有较强的思想性、艺术性,具有鲜明的风格特征,这样音乐所表达的内容、形象、情感,就会被幼儿所喜爱、理解、接受,并能唤起他们的兴趣。

具有丰富多样性。适合幼儿欣赏的音乐作品主要有:优秀的中外少年儿童歌曲,由歌曲改编的器乐曲,专门为儿童创作的简单的器乐曲,专门为儿童创作的音乐童话片段,中外著名音乐作品或其中的片段。可见,幼儿音乐欣赏作品的内容、形式、风格是多种多样的,从内容上看,它有反映社会生活、自然界的作品,也有反映儿童生活和内心世界的作品;从形式上看,它有不同形式的歌曲、器乐曲等;从风格上看,它有进行曲、摇篮曲、圆舞曲等,同时还包含了不同时代的中外优秀作品和优秀的民间音乐。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而富有艺术美的音乐欣赏作品,能扩大儿童的艺术视野,丰富他们音乐欣赏的知识与经验。

结构应当工整。在为幼儿选择音乐欣赏活动作品时,我们还要考虑到该作品的比例结构是否合理。一般而言,形式简单、结构工整,且长度适中的音乐作品比较适于幼儿欣赏。而我们在选择作品的过程中经常发现,一些优秀的中外著名作品,或是为幼儿专门创作的音乐童话,在结构或长度上有时很难符合这些要求,这就需要教师将作品与幼儿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认真分析和节选,选择作品中比较常见的乐段或节奏变化明显的音乐进行提炼,使之符合或接近幼儿的认知水平和接受能力。如大班音乐欣赏活动《金蛇狂舞》,它原本的结构是“引子—A—B—A—B—A”,经过教师的思考和节选,将作品压缩成了一个“引子 —A—B—A”的单纯的三部曲的结构,这样既尊重了作品的本身,又符合了教育的要求。

二、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

小班幼儿音乐作品的选择。3~4岁的小班幼儿受其生理、心理发展水平的影响,他们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十分有限,此时的他们往往会对“倾听”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们会十分乐意地、自发地倾听周围环境中的各种声音,并主动分辨这些声音。“倾听”是幼儿必须具备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基本技能,是对幼儿实施音乐教育的基本出发点,也是开展音乐欣赏的前提和基础。因此,教师可以更多地为小班幼儿选择一些倾听的素材,为今后中、大班的音乐欣赏活动打下良好而坚实的基础。如,小班音乐欣赏活动《小朋友散步》,让幼儿随着音乐中不同的音响变化,理解睡觉、起床、散步、听雷声、看天气、刮大风、下大雨、跑回家等一系列的感知活动,让幼儿创造性地表现自己的思维能力和表演模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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