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有些家长反对以离异为标签来划分孩子,认为父母离异仅是导致儿童权益被损害的一个因素,关键问题还在于父母是否能够与孩子沟通,将自己所渴望的人格尊严与身体安全赋予孩子。

在中国,许多父母都将孩子视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在成人的眼中儿童必须依附大人,他们的自我意识和独立人格完全被忽视,更谈不上作为独立主体而享有相应的权利。因而,人们会谴责诸如性虐待、拐卖儿童、剥削童工这样严重的针对儿童的暴力形式,但说到打骂孩子,却认为是监护人应有的权利。尤其是对做错事情或学习成绩不好的孩子,父母采取打骂的方法,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

而这种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往往造成孩子逆反和对抗心理。当前许多学生辍学或离家出走,原因就在于子女不能与父母很好地沟通。

事实上,很多家长也无暇与孩子沟通。他们整天忙于生计,除了给孩子生活费之外,很难让孩子感受到父母的关爱。“我都快忘了他们长啥模样了,我爹妈很少回来看我。”被父母留在河南老家的晓晓指着脚上烫的水泡说:“要是我妈在家,我就不会被粥锅烫了。”

2006年3月31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每年约有16万名0到14岁儿童死于意外伤害,约有64万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致残。被拐卖和遭受各种暴力侵犯的儿童数量在逐年上升。

在来自家庭支持不足的情况下,简单地依靠孩子自身的努力很难摆脱劣势地位。由于家长疏于管理,孩子们欠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知识,致使他们对家庭事故和突发灾害缺乏基本的抵御能力,极易受到伤害。

三、服务无奈滞后

2007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建立了“政府主导,司法保障,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

长期以来,对儿童弱势群体权益的保护一直是政府唱主角国务院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建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或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还有儿童福利机构、S0S儿童村、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和近万个各类康复中心、站、班,关怀照顾孤儿、残疾儿童和流浪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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