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0—6岁是残疾儿童康复最佳期,实现残疾儿童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早康复意义重大。2015年,山东省财政结合中央财政补助,安排一般性预算资金9000万元,支持各市将全省10858名具备抢救性康复条件的0—6岁残疾儿童,全部纳入抢救性康复范围,省级承担了50%以上的康复任务所需资金,其中对听力语言障碍、智障、孤独症、脑瘫残疾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肢体残疾儿童矫治手术费每人补助15000 元,进入机构进行康复的低视力儿童每人补助1000元,重度听力残疾儿童免费提供人工耳蜗产品一套、每人手术费补助12000元和康复训练补助14000 元。